温州市鹿城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4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部门人事1条;审计公开1条,部门文件2条,计划总结2条,公示公告3条,政协提案1条,部门预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件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修订《条例》要求,公开内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外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和主要领导审批的流程,以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四)监督保障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准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审计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下一步改进举措:

(一)加强信息公开安全保障。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有效保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安全。

(二)切实遵循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和发布力度,以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加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始终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作为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