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鹿城公务网上(www.lucheng.gov.cn)发布。如有疑问,请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过境公路车管所北首,邮编:325000,电话:88575228,电子邮箱:tdj@lucheng.gov.cn)。
一、概述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班子统一领导,一把手主抓,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配合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做到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在温州市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ucheng.gov.cn)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信息为:政策文件6条、工作信息13条、民生事项35条、行政执法49条、公共资源交易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新成效,但是工作中也依然存在一定问题,值得引起关注,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检查落实不到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多样等。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大推进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受理方式,强化便民措施,落实监督考核、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尽快快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
2、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认真拟定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方案,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针对不同受众的各种形式的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自觉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将重点围绕“畅通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准确”,加强网站建设,加快信息更新和传递速度,增加信息查询点,建立起我局与社会和公众信息交流的快速通道,努力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2012年3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1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63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