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土资源鹿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土资源鹿城分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鹿城公务网上(www.lucheng.gov.cn)发布。如有疑问,请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过境公路车管所北首,邮编:325000,电话:88575228,电子邮箱:tdj@lucheng.gov.cn)。

一、概述

2015年,国土资源鹿城分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信息公开,着力完善工作:一是理顺内部机制,再次明确分管领导、科室科长和经办人员的职责,健全分局信息公开的制度和程序,做到信息的及时分发和汇总;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和自纠工作,掌握进度,明晰短板,督促相关责任人做好补短工作;三是提高联动效率,做好事前沟通、事中调整、事后总结工作,畅通媒体渠道,扩展传播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5条,主要公布在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ucheng.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市级报纸上。其中,行政审批科(用地管理科)公布307条,涉及土地公开出让、土地划拨供应、土地利用详规落实方案听证会信息等内容;地籍管理科发布44期发证公告,涉及土地确权登记等内容;地质环境矿产管理科公布3条,涉及矿业权新设、延续等内容;征地事务中心公布131条,涉及经批准的征地批次相关的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内容,切实做到了及时向群众和社会进行发布和公示,接受相关监督。

作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受单位性质所限,我局本年度没有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主动公开数和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形式就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解读的次数也均为零。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作为我区涉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经办科室,分局执法监察科接到信息公开申请12宗,全部为当面申请,按照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温土资发[2014]45号)要求,及时进行了受理并予以答复,做到依申请公开12宗,全部为公开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部分历史涉土信访转化为新一轮的行政诉讼,对此,分局积极做好两者衔接,防止出现因时间紧造成事实调查不清的后果,并开展自查自纠,提前降低司法败诉风险。全年成功完成4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置工作,并做好2起案件诉讼后的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善相关调查报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出现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发生的收费问题。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但在进行过程中仍然发现了以下问题,如新政策新要求不断涌现、执行落实新规定时间有所滞后、专职人员依然紧缺等,制约了该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不利于工作的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实现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条件,是减少和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营造良性的政府与公众关系的重要保障。2016年,分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争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和国土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发力,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国土、创新国土和廉洁国土建设。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