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6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的城乡规划、土地征收、审批服务等自然资源领域事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公开途径,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1





1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9





1

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2






2

(七)总计

87





1

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2

5

0

11

1



1

2

2



3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不够强、及时性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对标对表做好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邀请分局法律顾问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业务水平,降低败诉败复风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申请、补正、答复等各个办理流程,设立工作要求和目标,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依申请工作业务规范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各类公开的内容,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