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鹿城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1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由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xxgk.lu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鹿城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88362870;电子邮件:hbj@lucheng.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各级政府有关文件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信息申请受理点,并通过“12369”环境热线、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能帮助我们深化作风建设,有助于提升环保部门形象。为此,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长办公会议上专题予以研究讨论,同时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使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有关实施意见和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鹿城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并印发给有关科室,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保密审查和各科室职责分工等重要事项,建立了完善规范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等程序,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的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局纪检监察室认真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

    (三)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深化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工作人员抓紧、抓实,积极协助配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区里举办的会议、培训,掌握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有关内容,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动载体建设。我局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建设维护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在本部门网站首页设置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在局机关设立政务公开长廊,在局机关办公楼大厅、各基层管理所办事大厅设置公开栏和便民折页取阅架,将与群众和企业息息相关的办事程序、收费程序、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并注意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狠抓落实,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保证全面性。结合工作职能以及前期开展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政务公开情况,积极协调市环保局,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在时间上更具连贯性,在市、区两级体制上更具统一性。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以及办事指南等七大方面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了单位职能、单位领导、内设机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环评审批等八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指南等重要内容。

    (二)保证实用性。紧贴群众需求,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三是保证及时性。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发布。四是保证规范性。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准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2008年我局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71条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月报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专门机构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公布联系方式。制定鹿城区环境保护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受理回执、无效申请处理单、处理单、不予公开决定书和公开决定书等表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审查的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对依法可以公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08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为当面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均为申请公开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对到期的7件,已全部答复,均为 “同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接到市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支出费用0.5万元,用于更新、印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2008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2008年我局启动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且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还存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载体较为单一,公开内容动态性不够,有关人员对公开信息界别还不够清晰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突出两个重点方面,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按照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科(室)、队、所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建立考核、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实行奖惩并举制度,使各科(室)、队、所的不涉密信息能及时公开。二是继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在及时更新鹿城区政府信息网信息、维护好局机关和基层管理所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我局将努力争取资金,建立局工作网站,探索实现群众与环保政策业务咨询的实时交流,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