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鹿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概述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努力深化公开内容,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在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模式。同时,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职责落实到人

    在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方面,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各科室、所信息公开工作量进行考核公布,并与每个科室、所年终信息化工作评比挂钩,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四是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小组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区政府要求,对人社部门所承担的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和进一步的规范,认真完成权力清单的梳理并上报市编办。按照区政府和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省厅印发的责任清单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本单位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公布权力事项192项。

    2014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和微博、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信息289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7条,公告公示类信息7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38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媒介62项。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门户网站建设和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将部门户网站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及时归并或关闭。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凡重要政策性文件,及时推出解读评论文章,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

    (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在门户网站积极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对网民重要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回应。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8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