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镇对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山福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今年,山福镇党委、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有关规定一一落实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政策文件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程序,从严把关、切实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二、规范程序,深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镇严格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断规范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山福镇保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审核和管理工作.及时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定该公文属主动公开公文、依申请公开公文或者不予公开公文类型。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强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操作。同时,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镇工作人员及辖区群众对信息公开的正确认识。
(一)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关注“山福发布”共计1088人,官方微博拥有粉丝1042人。发布或转发政务信息、生活资讯等共计2035条,其中微博730条,微信1090条,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215条。
(二)认真开展回应解读情况工作。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辖区群众回应解读情况工作,要求职能科室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公开信息、严把程序到位、做好资料存档。每日查看、及时办理公开网站上的咨询留言、信息公开申请等,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5次。
(三)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我镇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截至目前,街道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在现有制定的管理办法、办事流程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与群众的切实需求,结合我镇实际,优化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充实内容、完善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山福镇传媒平台、村居宣传栏、宣传册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条例、街道工作制度及办理流程等信息的宣传渠道,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信息查询渠道的知晓率。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03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3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90 |
5.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它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布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