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指导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努力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业务处室积极参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召开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会和机关保密工作会议,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处理能力。
2.规范程序,保密到位。按照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前一一进行保密审查,每月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保密检查。
3.积极采编,发布及时。根据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并不断细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条目。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整理报送工作,做到每个月及时整理、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加强了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我们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1.以鹿城教育网为主阵地,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教育政策法规、文件、工作职能、工作信息、基本数据、学校动态等方面的信息,特别是重点加强了招生、考试、收费、学生资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满足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知情权。
2.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与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机制,教育局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主要工作要求都要通过媒体对社会公布。
3.畅通来信来访渠道,及时释疑解难。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接群众的来信来访,多角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群众的疑问和诉求。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复议、诉讼案件。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9年1月2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鹿城区教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