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鹿城区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进政务、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建设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本单位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和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及政府公众微信信息公开,并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制度,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发后,再予以网上公开发布。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局机关制定的《公众信息发布工作管理办法》,扩大信息涉及范围,除在鹿城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开通了公众微信,及时报送各类文化信息,搭建与群众高效、快捷的交流平台。

同时,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5条,其中网站公开475条。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的材料,于每月的26日前上报工作统计报表。同时利用报纸、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即时发布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文艺演出、公共文化服务场地免费开放等有效信息。尤其是依托公众微信平台,完善“公益影讯”、公益演出预告文化惠民活动,每日、每周公布公益影讯与合作电影信息、华盖词场、南塘街印象舞台、鞋都文化广场的演出信息,扩大文化惠民的群众参与度和项目影响力。

本单位按照各项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同时保证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本单位明确了应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包括办公时间、地址等,目前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由于2019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工作方式不适当、工作进度不够快,二是因工作性质造成公开的形式单一,三是宣传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落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和考核,充分调动各科室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以公开为民理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开项目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民生,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把好信息安全关。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途径,扩大工作影响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化,以公众知晓率高的方式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


      附件: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附件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0

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附件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00000000000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