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thj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泰安大厦C幢;邮编:325000;电话:0577-56987607;传真:0577-8812981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和主要措施
2019年,我局充分运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医保”微信、“温州医保”微博等多个公开平台和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受理并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构造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下一步措施
2020年我局将严格对照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最新部署要求,倾听民众呼声,聚焦当前存在的短板,把医保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智慧医保建设一并提升整合,不断充实内容和优化形式,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加强新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全局开展医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协作,完善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相关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寻求新思路、新办法。
二是继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梳理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和目录,全面优化医保信息公开、医疗救助信息公开、医保信用评价体系的信息披露,完善在线互动、网上办理、等网络交互功能。加大网页链接网址督查。加大多媒体信息推广力度,加强与其他部门、新闻媒体、社区团体等合作互动,做好民众宣传、交流等工作。
三是加大保障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做深做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政务公开平台画面建设;定期不定期地督查评估门户网站更新度、链接畅通等,同时保障工作经费投入,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健全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