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鹿城”政府网站(http://www.lu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与鹿城区商务局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广府商厦2楼,电话:0577-88035513)。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鹿城区商务局围绕商贸流通业领域企业难点痛点,积极开展重点工作、商贸政策、商务动态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助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促进商贸企业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于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各个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200条,及时发布《鹿城区级著名商业街(区)认定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配套政策解读,全年接收商贸预付卡投诉处理信息近2600件。
1.发布业务信息,指导行业重点工作。针对商贸领域主管的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企业主体,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领域重点工作,主动牵头制定重点工作指南,及时借助主流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行业指导作用。如今年9月底制作鹿城区商场超市节能减排指南,具体提出包括控制温度等十大倡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又如结合温州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工作,针对企业还未充分知晓的首发首秀活动,及时制作发布《来自核心商圈首发首秀的邀请函》,指导广大温商华侨、品牌代理商在鹿城举办首发首秀活动,目前已先后吸引奔驰、华为、蜘蛛王、卓诗尼、威马汽车等品牌举办10场以上首发首秀活动。
2.公开政策文件,全域推广商贸新政。对标政府及政府部门重要规范性文件印发时间节点,主动及时公开首店经济政策、著名商业街认定办法等政策全文内容,丰富图文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如今年鹿城区出台全市首个首店经济扶持政策,年投入500万元对大力招引品牌首店、全力打造首店集聚、支持品牌新品首发等五方面内容给予奖励扶持,自该政策向社会公开以来,首店落地成效显著,全年已在银泰、财富、印象城等商场实现伯爵腕表、百盛商场等63个首店品牌落地开业。
3.政务媒体宣介,全时推送商务动态。积极借助省、市、区党政机关政务媒体公开报道政府部门在商贸流通、对外贸易、数字化改革、争先创优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配合微信公众号、宣传片等新型媒介扩大宣介影响力,全方位向社会群众展现政务工作的创新思路与阶段性成果,今年以来在商贸领域获得中央级纸媒、网媒报道12条,省级媒体报道24条,市级媒体报道50条以上。如9月鹿城区级党政机关政务媒体编写、面向全区外贸企业推广公开的“市场采购贷”服务经由人民网报道;又如10月底鹿城区级党政机关政务媒体制作的下阶段六大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板块系列活动宣介文章在浙江日报报道等。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热线接受电话咨询超200次,均完成电话答复,目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局内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局内部文件审签制度,在文件起草阶段明确行政文件的签发规范性与公开时效性,有效提升基础政务公开水平。专人专项负责公开平台日常维护,针对平台存在的发布问题整改,基本实现立查立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信息分类公开,规范维护门户网站。结合工作实际,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定项,梳理商务部门应公开的机构信息类、政策文件类、规划计划类、人事信息类、公告公示类等五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内部形成重点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周期内及时更新,重点明确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
2.组织政商会谈,全面解读惠企政策。坚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导向,政府牵线搭桥、借助行业协会发动组织重点企业代表座谈会,政企“面对面,零距离”交互重要涉企信息,交流重大决策建议。如8月底由区政府牵头、区商务局与区工商联联合举办“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15名受邀参会的企业家代表全面解读商贸领域现行可用的全部惠企政策,并于会后由7部门逐一对企业家代表提出的12项具体问题作出书面回复解答。
3.升级联网平台,服务对外贸易企业。推进新型贸易领域数字化改革,以2018年11月正式投用的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为切口,迭代升级一套“政府好用、企业实用、经济适用”的数字贸易平台,集成数据监测、终端服务、外贸预警等25项功能,为外贸企业公开分享国际贸易领域前沿资讯,助力企业新业态出口,相关工作经验在《浙江信息》交流印发。
(五)监督保障
公开征集比选,全程透明政企合作。以“问计于企,寻策于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工作思路,丰富部分涉企活动筹备形式。在工作机制上,借助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掌上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坚持“前期全社会公开发布比选通知、中期策划集中比选、后期公开发布评选结果”的流程,实现选定政企合作对象公平公正公开。如今年借助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购在鹿城”活动比选、委托第四届进博会参展活动比选等公告,顺利完成重要活动筹备,10月25日,经前期比选,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创建暨“购在鹿城”系列活动开幕仪式在五马街区成功举办,开幕式发布购在鹿城LOGO品牌,并邀请伊仕嘉、L Diamon等品牌在现场举行高定服装品牌秀,活动反响热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了及时透明,但仍主要存在公开渠道不够广泛、政务新媒体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需要在下一年继续完善。
(二)改进思路。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对照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年重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力围绕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各项工作任务,助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引领商贸品质升级,实现内外循环互促。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惠企政策公开推送力度。围绕2021年最新出台的鹿城区促进电商产业发展与首店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及2022年即将完善修订的鹿城区促进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办法,充分借助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化两万、两千行动,用好亲清政商恳谈会平台,为辖区重点商贸企业送政策、送服务。
二是继续完善扩容政务公开信息渠道。继续借助党政新闻媒体、公共宣发平台、鹿城号等多元载体加强商务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向社会公开展示鹿城政府亮点工作信息。进一步围绕展会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常态化开展区政府首创的采购节品牌中国鞋都鞋类采购节,以展促销展示中国鞋都最新研产成果,扩大中国鞋都对外辐射影响力。
三是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进一步协调健全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发文制度流程;巩固发扬政企合作公开征集、集中比选、中层评选的工作机制;协同督促温州(鹿城)市场采购贸易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更新活跃频次,做好日常公开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