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于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各个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200条,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并配套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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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及时合规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定项,梳理商务部门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和内容,形成重点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周期内及时更新,重点明确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针对商贸领域主管企业主体,紧密围绕重点工作,主动牵头制定重点工作指南,及时借助主流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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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积极借助党政机关政务媒体,配合微信公众号、宣传片等新型媒介扩大宣介影响力,全方位向社会群众展现商务重点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理有据,用制度促规范,用制度促公开,力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运行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公开渠道不够广泛、政务新媒体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做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切实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商贸政策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开展示鹿城政府亮点工作信息。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党政新闻媒体、公共宣发平台、鹿城号等多元载体加强商务工作信息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