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4/2008-13529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08-0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充实鹿城区特色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师资力量,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声乐专业教师和鞋革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声乐专业教师1名。 温州市第十八中学:鞋革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符合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 3、报考鞋革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鞋类设计与工艺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制鞋工艺师或鞋样设计师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声乐专业教师报名——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龟湖路197弄8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8841123);鞋革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报名——温州市第十八中学(双屿镇湾底路26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957739093)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3)报考鞋革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近期专业作品。 (4)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鹿城教育网上下载),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则取消招聘。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声乐教师: 1、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音乐素质考试和教学实践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20%。内容涉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2)音乐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内容为视唱练耳、即兴钢伴、声乐表演。 笔试成绩(20%)加音乐素质考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6名对象参加教学实践考试(不足6人的则全部参加考试)。 (3)教学实践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教学实践考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试人员按照《考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教学实践考试。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确定入围人员 教学实践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20%+音乐素质考试成绩×30%+教学实践考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教学实践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教学实践考试成绩亦相同,则以音乐素质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招聘鞋革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 1、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分为技能考试和教学实践考试 (1)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其中制鞋工艺师科目为鞋帮制作,鞋样设计师科目为鞋类造型设计,测试工具可自带。 (2)教学实践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70%。教学实践考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试人员按照《考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教学实践考试。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确定入围人员 教学实践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30%+教学实践考试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教学实践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教学实践考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四)体检。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负),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根据总成绩依次替补。 (五)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确定岗位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本公告由鹿城区人事劳动局、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08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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