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防止领导干部因操办“红白喜事”而给变相敛财或行贿留下可乘之机,温州昨天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借机敛财行为。 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开业庆典、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都属于规范范围。规范对象不仅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同职级的中层干部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限场、限人、限礼,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模场次、邀请对象、礼金收受等方面都被列入规范范围。 限场——严格控制婚丧喜庆操办规模,婚宴宴请亲朋人数一般应控制在200人以内;不准借其他近亲属名义或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市纪委介绍,比如某干部给子女办婚礼,在婚宴之外,又以婚事名义另外宴请,就算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 限人——严格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活动。如,某工商系统的领导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能邀请所辖市场企业主参加;某单位上级操办的,不能邀请下级参加。 限礼——严格执行拒收礼金礼物规定,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人员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因故无法拒收的,必须在事后10日内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 规定还要求,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或者安排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参与婚丧喜庆活动;不准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实行这些措施关键是提高借机敛财、行贿等行为的风险成本。比如在礼金礼物方面是否违规,看似‘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只要有人举报,就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这就使收礼者、送礼者都为此承担潜在风险。”文件起草者、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汪慧平说,为保障“禁令”有力执行,规定还以报告和公示的方式引入外部监督机制,让“阳光”做最好的“防腐剂”。 据规定,操办婚庆等喜庆事宜应在10日前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并如实填写报告表,所在单位按季度汇总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备案。丧葬事宜可按规定先行办理,并在事后10日内报告。每季度各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要公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市纪委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用公款支付婚丧喜庆费用或违规收受、索取财物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记者姜巽林) 各方说法>>> “对那些本不想大操大办的干部而言,无疑是种‘减负’” 得知我市要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严格规定,一位机关单位中层干部说,多数领导干部都不愿意大操大办庆典宴席,但有时候因为情面、关系等原因似乎“不得不请”很多人。比如一位在多个部门单位有过工作经历的干部,宴请时难免有“顾此失彼”的顾虑,索性全部都请,结果成了大办宴席。出台这一规定,对多数本不想大操大办的干部而言,无疑是种“减负”,有规矩在,不怕情面难下。 “倡导节俭之风,领导干部更应带头” 正处在“人情高峰期”的市民张斌说,对大多数人而言,婚丧喜庆事宜豪华风不仅加重经济负担,更加重思想负担。领导干部,作为社会关注度高、身份特殊的群体,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如果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收钱敛财,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倡导节俭之风,每个人都应践行,而领导干部更应带头做到从简、节约、自律,教育和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记者手记>>> 警惕打着私人名号的公权 因“红白喜事”宴请宾朋,是我国许多地区的风俗习惯,温州亦不例外。受邀者送上礼金礼物,人情往来,仿佛也是人之常情。但客观地看,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出台刚性规定,抵制奢侈之风、防止借机敛财有其必要。 也许有人要说,不管宴请还是送礼收礼,都属于个人生活事务,领导干部操办“红白喜事”宴席就算再高档花的也是个人的钱,礼物就算再贵重也是私人关系上的事,为什么要限制? 虽然这和“三公”消费看似有所不同,但仔细一想,为什么在一些领导干部间存在宴席奢华之风?无非是一部分人觉得不搞点排场、比比阔气仿佛有失面子;或者吃了别人的好酒好菜,自己不还以高档酒菜显得有失礼数,如此一来二往,变成了攀比。从另一面看,为什么领导干部操办“红白喜事”会成为一些人钻营谋利的“好时机”?无非是钻营者利用“拿人手短”的心理,乘机授之好处,以便今后有所求。 如此看来,这些行为虽然打着“私人”名号,却在本质上和“三公”问题如出一辙,即私用、利用、滥用公权。 因此,打着“私人”名号的公权必须警惕! 当前,温州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掀起新一轮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热潮,尤其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一心一意谋发展、凝心聚力搞建设,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面对如此形势与任务,遏制大操大办之风、防止腐败发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合民心、顺民意之举。 新出炉的《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对宴请规模、对象、礼金收受等方面都作出刚性规定,甚至细化至宴请规模“控制在200人以内”、不准收“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细则。如此严格的“高压线”,到底能不能行之有效? 客观地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其特殊性,对领导干部实行实时监控并不现实。内控既难以完全到位,借力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不失为一种公开、透明的防腐手段。因此,在执行各项“严禁”的同时,文件规定必须执行定期公示、报告制度,让藏身婚丧喜庆事宜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暴露在阳光下。效果如何,且待群众以雪亮的目光去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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