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委托执法,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审核、年检管理和全区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培训与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制度,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辖区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指导、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所属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定期统计和分析行政执法投诉情况,对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征订与发行工作;承办上级机构交办的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