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告诫人们:“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由此思之,有耻者方能做人,做高尚、崇高之人。为民者,无耻害己;民知耻,人类文明才能进步。为官者,无耻殃民;官知耻,百姓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只有知荣才能明耻,知荣与明耻是辩证统一的。我国古代的思想家历来十分重视知荣与明耻,古语云:“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袁坤仪“思古之圣贤,与我同为丈夫,彼何以百世可师,我何以一身瓦裂”时指出,“可师”与“瓦裂”之分野,就在于是否知荣辱。如今在一些不明荣耻的人眼中,辛勤劳作是“没本事”,团结友爱是“冒傻气”,诚实守信是“老古板”,遵纪守法是“不开窍”,他们把损人利己当成“能耐”,把见利忘义当做“聪明”,把违法违纪看成“勇敢”,把骄奢淫逸当成“荣耀”……照此发展下去,其后果不堪设想。 知耻与从廉二者是相互作用的。在古人心目中,知耻与否,不仅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志,也是衡量“人禽之别”的标准。对为官者而言,更是其能否廉洁执政的前因。知耻是一种深悟、一种境界、一种明智、一种品德。只有知耻,才能控制自己、把握自己、约束自己;才能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道德要求和自己的良心;有了过失、错误,才能主动改之。古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显然,在这里把知耻看作是维护国家政权的四大精神支柱之一,故清代诗人龚自珍有言:“士皆有耻,则国家无耻矣”,原因在于“耻可以全人之德”,有了知耻之心,方可正身,方可廉政。 “公生明,廉生威。”只有知耻立公者,才能行为公之明,树从廉之威。无数事实证明,当官从政者只有知荣明耻,才能明辨是非善恶,虽囊中羞涩却有一身傲骨,面对物欲诱惑等闲视之,面对美色陷阱不越雷池半步,这样的官才能真正做到“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李广见) (原载2010年1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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