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岳峰:坚持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要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使干部“不敢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全党必须清醒认识腐败的危害性,强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实践表明,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是最具震撼力的教育。只有坚决惩治腐败,才能遏制住腐败的滋生,并为预防腐败创造条件。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处于易发多发期。惩治腐败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要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能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能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

  要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里,使干部“不想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不仅是对个人和家庭的伤害,更是对党组织的伤害。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仅要加强案件查处,更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我们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干部“不能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障。下一步,我们要更加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更加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摘自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在《福建日报》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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