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国华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单位设立了“曝光台”,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然而,也有少数单位的“曝光台”流于形式,曝光内容都是诸如“卫生不整洁”之类无关痛痒的“问题”,被群众嘲讽为“聋子的耳朵——摆设”。
“曝光台”流于形式,原因可能有三:一是害怕得罪人,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不敢“唱黑脸”,只会“和稀泥”,害怕因得罪人而“丢选票”。二是害怕影响不好,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在“曝光台”上动真格,让同志当众出丑,传扬出去,影响集体荣誉,影响自己升迁,得不偿失。三是害怕束缚手脚,自己有“软骨病”自然也不敢理直气壮地曝光他人。
“曝光台”是一面“正衣镜”,时不时把党员干部的一些不良作风“晒一晒”,是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有利于促进个人和单位作风的转变。不让“曝光台”成为摆设,需要胆量,也需要智慧。比如,对不良作风进行曝光,不是一曝了之,还应当引导多数同志“见不贤而内自省”,引以为戒;不能热一阵冷一阵,而要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不能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更要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更为关键的是,让“曝光台”发挥其应有的震慑、警示、教育、诫勉作用,还要让群众看得见,并且支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决不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这样,不良风气才会被真正刹住,才能真正达到设立“曝光台”的目的。
(责任编辑:于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