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2/2013-29574 | ||
组配分类 | 征收评估补偿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 |
生成日期 | 2013-04-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第126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林雪峰、黄顺金、朱善赐、林招娣、夏美英、谢海长等拆迁户提供的《温州发电厂住房分配调拨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认其未经登记建筑的建筑权属、建筑区位(域)、建造时间、建筑面积、建筑用途等结果。
申请人或利益相关第三人对公示结果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实施单位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由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汇总后统一提交鹿城区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领导小组复审。 复审受理地点:滨江街道黎二村城中村改造现场办公室(航标路51号日丰汽车修理厂内) 联系电话:0577-56719314
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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