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2/2013-29617 | ||
组配分类 | 征收评估补偿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 |
生成日期 | 2013-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鹿城区城中村改造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办法》(鹿委办〔2012〕2号)相关规定,现将温州市原工人文化宫、人民大会堂地块建设范围内房屋价格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2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认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等结果(据《鹿城区旧城区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暂行办法》规定,被搬迁人在规定截止日期前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的,重置价结合成新折旧低于900元/㎡的按900元/㎡给予补偿)。
申请人或利益相关第三人对评估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地点:温州市原工人文化宫、人民大会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公园路145号3楼),联系电话:88277686。
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