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统计涉及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人才资源等指标数据,不仅侧面反映了该企事业单位人力的调配、成本运行情况,也是各级政府掌握民情、制定民生政策的重要手段,更是相关部门加强社会劳动保障,核定社保基金缴纳基数和司法理赔等专项性工作的主要依据来源。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再加上一些主客观因素,劳动工资统计难度也越来越大。 一、现今劳动工资统计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或认识有偏差 单位负责人对劳动工资统计认识不到位或有偏差是制约劳资统计工作发展的首要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劳资数据的需求增大,但仍有一些领导将劳资统计视为应付上级的事,对数据的真实、准确度要求不高,或由会计人员随意填报,未加要求;也有一部分领导担心高福利、高报酬等资料引起相关部门关注,瞒报虚报时有发生;还有相当部分的基层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不足,表现为一些单位根本没有统计分管领导,也很少为统计员解决实际困难,这直接影响统计人员的工作态度,间接影响到数据质量。 (二)统计人员大多兼职,且变动频繁 由于一些领导对劳资统计认识不足,统计人员多为兼职,工作量大,任务重,劳资统计只是附带,他们的精力大部分放在其他工作上,导致多数的统计人员虽然在统计岗位工作多年,仍对统计业务一知半解,不仅没有熟练掌握必需的统计知识,而且在数据上频出差错,重复修改,费时费力。此外,统计人员频繁更换现象也很常见,往往一二年就变动,甚至一年变化好几次,新上岗的统计人员缺乏统计知识基础,对工作无从着手,影响了数据质量。 (三)统计法律意识淡薄 通过每年不定期的人事劳资统计检查,发现基层劳资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个别单位原始记录不全,未建立台账,或账目不清。在每次的报表催报中,偶尔会出现拒报的现象。这些都与统计法律法规背道而驰。 二、影响劳资数据的几个因素 (一)数据可比性差 近年来,两方面对鹿城区劳动工资数据总体影响非常大,造成可比性差:一是受大环境经济形势影响,一部分企业停产、减产、关闭、搬迁;二是一些市级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数据逐步实行在地上报,纳入鹿城区统计。 (二)报送期限短 劳资报表上报期限集中在一周时间,除去周末、偶尔的节假日和经常发生的故障所占的时间,剩下不到四五天时间,且大部分单位的统计员是兼职,多项工作在身,经常发生任务时间交叉。在这样的情况下,统计人员实在是难以核算出准确的各项劳资数据。 (三)企业预估多,准确少 要求企业劳动工资季报时间为季末前,而大部分单位本月工资的发放时间为下月上旬,尤其是企业单位,工资发放时间可能再延后,为了及时上报统计资料,大部分企业都是采用预估的方法,这样大大影响劳动工资数据的准确性。 三、对做好劳资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统计法制宣传 作为权威性的政府统计部门,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是最基本的要求,各级统计工作者应该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从基层的工作抓起,运用合法、科学的方法进行操作,使劳资统计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严格统计人员上岗资格,二是落实基层报表责任,三是狠抓原始记录制度化。 (二)采点上报,推算全部 面对现今量大而形势多变的上报环境,统计机构必须创新工作方法,按行业或采点运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方法取得更为准确的样本资料,进而推算评估整体单位工资状况,一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二来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专业培训 基层统计部门应大力加强对各单位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统计业务负责人应多与报表单位和统计人员沟通交流,督促检查其工作执行情况,使其操作更规范、数据质量更准确、工作效率更高。 (四)放宽报表上报期限或调整上报时间 以鹿城区以例,需报劳资报表的企事业单位有2300家以上,一周时间(实际只有四五天)实难做好所有单位的指导、沟通、催报和严格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建议将上报时间延长至二周,使广大兼职统计员有较宽裕的时间来收集更为准确的数据,或者将上报时间延至季后中下旬。更为人性化的工作理念势必能更好按时完成报表任务,提高数据质量。 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数据相关性大,还需相关人员群策群力,共同探索,将劳资统计工作做好做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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