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4/2014-1501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4-1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学区(集团)、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学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考核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4〕9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鹿城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测试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各学区书记、业务干部; 2.各小学集团校书记、学校校本培训负责人; 3.各公办幼儿园园长。 二、会议时间: 2014年10月23日(周四)下午2∶30 三、会议地点: 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 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考核文件解读,测试科目时间安排,试卷征订,考务要求,成绩统计与汇总等相关事宜。 鹿城区教育局 2014年10月20日
鹿城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学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考核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4〕99号)要求,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特制订鹿城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区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专任教师。下列五类对象自愿参加测试: 1.温州市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校级领导(必须是分别参加骨干教师、校长的年度考核); 2.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女教师和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男教师; 3.已参加2014年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测试的教师; 4.已参加2014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考核测试的教师; 5.2014年秋季新进入教师岗位的教师。 上述五类对象如果没有参加测试,本年度的学科素养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另外,鹿城区民办幼儿园教师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共有四项内容,其中校本培训成绩占25%,学科技能考核占10%,专业阅读占5%,测试成绩占60%。前三项必须在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详见附件1温教办师函〔2014〕99号文件),同时将学校教师学科素养考查成绩汇总表于9月20日前发到“中心”师训科颜望春老师OA邮箱。全市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测试日期统一安排在11月1日(星期六)。 三、测试组织 教师学科素养测试工作由鹿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学区(集团)具体负责落实。严格做好试卷保密、考务管理、监考巡视、改卷评分等工作环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到公正公平。 1.测试时间:
2.测试内容: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测试内容参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学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职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德育与心理健康5个学科的测试内容见附件1,体育、音乐与美术3个学科的测试内容参照普高相应学科。其余专业课学科分为文化艺术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和加工制造类4个专业大类和1个综合通用类。每个专业大类含若干相近或相关专业,个别小科专业或无法对应的专业统一归为综合通用类。专业课类别的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和教学能力三部分。 3.试卷征订: 各学区(集团)以校区为单位分学科填写试卷征订单发送到“中心”师训科颜望春老师OA邮箱。 4.考点安排: 中学、小学按学区(集团)为单位安排,一个学区(集团)安排一个考点,职业高中安排在本校,学前安排在鹿城区实验中学。
5. 考务工作: (1)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测试主考由各学区(集团)书记担任。 (2)各考点要悬挂横幅或电子屏幕(如:鹿城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测试城东学区考点) (3)各考点安排试场(按照学科安排试场,每个试场不超过30人、综合学科可以安排同一试场),粘贴或屏示试场分布图。 (4)安排监考人员(即免考人员) (5)印发准考证、粘贴座位号和测试人员名单(准考证模板发给业务干部)。 四、奖惩办法 1.考核优秀者在评优、评先中适当倾斜照顾,职称晋升量化考核中加5分。凡学科素养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校本培训中的“读书、专业知识与技能”等项目学时(共15学时)不予认定,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在素养考核中有违纪的教师(含考务人员),本年度学科素养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2.测试缺考率超过15%的学校,该校本年度的学科素养考核优秀率不得超过10%。考核中凡组织不当,有失公平公正的取消该校该学科的“优秀”等第评定,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相关工作 1.区教育局组织召开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测试考务工作会议。 (1)时间:2014年 10月23日 下午2:30 (2)地点: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对象:各学区(集团)书记、业务干部;各公办幼儿园园长 2.试卷领取和收回。各考点指派两位责任心强的教师于2014年11月1日上午7:00-8:00之间到“中心”一楼领取卷。测试完毕,监考人员清点试卷、装订贴封、填写缺考说明以及主考、监考签字后当天回卷到“中心”。 3.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阅卷评分(阅卷教师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中心”于11月12日前将测试成绩汇总反馈到各学区(集团),再由学区(集团)反馈到学校或校区。各校根据考查与测试两项成绩对教师学科素养考核评定等级,优秀率不超过参考人数总数的15%。各校评定后将优秀等级教师名单和不合格教师发回“中心”师训科颜望春老师的OA邮箱,联系电话:88283618,手机短号:675151。
附件1:《关于做好2013学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考核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4〕99号)
鹿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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