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14-4210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4-1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14〕13号)、《关于组织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提质提速”专项行动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4〕1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材料质量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建材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抓好管材质量是把好工程质量的关键。通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材料质量抽查,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测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材料质量监控措施,预防伪劣产品进入建设项目,筑牢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 二、工作安排 1、抽查时间:工程建设期间,每月安排1至2次抽查。 2、抽查对象: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使用的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对各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都要进行抽查,对供货数量多或产品质量稳定性有疑问的加大抽查的数量。 3、抽查单位:本次材料质量抽查任务委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具体承担。 4、抽查产品和检测项目:主要抽查管材和塑料检查井,检测管材和塑料检查井的规格尺寸和物理性能。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1。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抽查的产品。 5、结果运用:对抽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抽查质量不合格的同批次产品,应予以退货,已经使用同批次产品的应返工处理,并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追究生产(供货)企业的责任。区里将把管材每批次的出厂检测、进场检测记录和市级抽查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检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负责主材采购的单位要严格做好主材质量审核,并将主材采购信息和生产企业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报送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乡镇要按附件3格式将相关信息汇总整理后于每月1日和15日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全面开展材料质量检查检测,配合做好市级材料质量抽查工作。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村民监督员要加强建材质量的检查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附件:1.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材料质量抽查重点项目 2.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材料质量抽查抽样单 3.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材采购情况汇总表
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材料质量抽查重点项目 填表单位 1.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2.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
3.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
4.冷热水用聚丙烯管材
5.埋地排水用硬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材
6.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
7.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8.排水用塑料检查井
备注:规格小于500cm
9.检查井盖
备注:规格小于500cm
附件2 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材料质量抽查抽样单 填表单位 编号:
注:1、本单一式4份。采购单位,检验机构,市和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
附件3 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材采购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备注:本表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序,按不同产品、不同规格逐项分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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