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莫成腐败温床


李克济

  湖北省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段时间深陷舆论漩涡。最初,一条题为“49万购150套制服被疑‘天价’”的新闻传遍网络,即便把春服、秋服、冬服等全部算上,也已超过国家标准,让当事方百口莫辩。随后,该局回应称并非150套制服,而是150人的制服,以此计算则符合标准,事情好似峰回路转。

  然而,在一开始发布的公告中,确实是言之凿凿的“150套”,究竟是工作人员一时疏忽把“150人”写成了“150套”,还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绞尽脑汁想出来的自全之计?当然,舆论应该秉持理性中正的原则,不应进行腹黑或有罪推定,但是疑点既然存在,就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查出真相。无论结果如何,这一出情节跌宕的闹剧,再次挑破了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这个脓疮,值得反思和警醒。

  挑选商品,往往财大气粗,“不买对的,只选贵的”;购买商品,常常比市场价高出醒目的半截;交易商品,总是会在私下暗度陈仓拿回扣;即便是搞招投标,也是找“自己人”围标、陪标……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已经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各种腐败现象和寻租手段让人瞠目结舌。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政府采购规模也水涨船高,从2002年的1009.6亿元迅速蹿升至2013年的16381.1亿元,11年增长了15倍,如果“天价采购”行为愈演愈烈,造成的损失将不可估算。

  政治学者说,“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腐败,权力内在地存在着一种异化的机制,具有可交换性和不平等性,以及可能增值的特点。”以此观之,政府采购中的腐败就是这样一种具备增值特点的“异化机制”。对一些公务人员来说,公共资金买谁的不是买,自然会选择吃差价、拿回扣,从而滋生腐败愿望;而从监管机制来说,审批关、监督关、招投标关等形同虚设,甚至形成了监守自盗的利益联盟,则提供了寻租机会。既有可能性,又有操作性,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自然呈泛滥之势。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尽管政府采购中的腐败隐蔽性较强,不像巨腐大贪那样引人注目,但是反腐败就是不能留死角、不应弃微末,真正让公款姓公、公权为民。这就需要完善监督机制,不让跑冒滴漏有可乘之机;同时,更应引入舆论监督,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度,把政府怎样花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则谁敢堂而皇之地瞒天过海?就像黄石食药监局这件事,不也是舆论监督成效的体现吗?

  当前,反腐败持续发力,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群众身边的“小权力”,反腐败利剑所向、率皆披靡,彰显着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坚定决心。但同时也要看到,不仅是那些容易发现、明目张胆的腐败应该铲除,类似政府采购中深藏地下、隐蔽性强的腐败也应严惩不贷。如此,方显反腐败无远弗届的震慑力。

  说一千,道一万,归根结底还是那句话,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责任编辑:郝碧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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