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提升政府服务、促进民间投资调查案例简析


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听取企业对政府提升服务、扩大民间投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鹿城区统计局根据上级部署,组织投资、商贸服务业、房地产、普查、街道经济科等专业人员,走访调研了商贸服务业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和房地产业温州荣悦置业有限公司。了解民间投资的实际情况和制约因素,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案例一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建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8月完成公司制改造,现更名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占地20多万平方米,现有员工800多人。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总资产42.7亿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利税达到2800万元,上缴海关增值税1.27亿元。截至2016年7月底,公司完成营业收入7598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9.37%,完成有效投资1.5 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8.82亿元。1-7月份,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进口木材5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69%,销售收入6.5亿元。现已形成进口木材贸易、木材专业装饰建材市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加油站、第三服务产业、上伊专业仓储物流等六大版块。

温州滨江广场城市综合体是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的255亩土地和鹿城区双屿街道的251亩土地上联合开发的重点投资项目,位于江滨西路的翠微山和黄龙山脚下,北邻瓯江,鹿城路、江滨路A、B线及东瓯大桥贯穿其中,交通便利,区域优越。项目总占地面积506亩,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0万平方米,商业面积3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26亿元。届时,将建成集聚高端品牌市场、高档宾馆、高档住宅,集休闲、娱乐、办公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体,形成城市西部的商业中心和地标式建筑。

面临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程序规范要求高,审批环节多,比如500万以上投资项目都要报总公司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批,耗费时间精力,在市场竞争中机会分秒必争,难免吃亏。

(二)企业对商业业态的认知与部门要求有偏差,业态调整审批难。滨江广场项目前期立项、审批、进场等都得到市、区的大力支持,项目落地建设迅速。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综合体项目遇到业态调整的审批难题。企业认为城市综合体属商业业态,综合体需建设影院、活动场地等配套是正常工程建设。与之前项目立项家具超市等,同属商业业态。但部门鉴定影院、活动场地建设等,需属康体业态,需重新立项审批增加功能。部门要求企业在原先项目完全建成验收后,再自行施工调改。导致企业商业计划运营时间延后,要浪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复投资建设。

(三)拆迁安置费等垫资压力大。滨江广场区间道路瓯南路、营楼路、牛三角路三条道路建设投资约2000万元,道路工程属于公建性质,由企业出资(拆迁安置费等垫资约3000万/年),双屿街道负责实施管理。瓯南路的征地工作正在走法定程序,初步设计和方案论证已经通过。牛三角路,界于滨江二、三期之间,西邻锅炉厂,用地红线部分触及锅炉厂地块。目前,正在艰难、缓慢地推进。

(四)目前,由于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国内经济呈“L”型发展趋势,大多数下游厂家经济不景气,需求较为疲软,致使松木类、巴新材、高档硬木家具用材一路暴跌。同时,加上张家港库存积压,滞销严重,占据着大额资金,每个月需要支付大量的装卸费、堆存费和利息,这也是造成亏损的一大原因。

(五)由于木材贸易是资源性贸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完全市场竞争行业,具有线长、面广、环节多、难度大、变化快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非常大的、不可控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价格市场风险、个别品种存放时间较长会发生质变的风险、运输过程的风险、定金预付款的风险、政策与法律的风险、抵押物与连带责任的风险。

(六)由于目前人民币贬值,欧元和美元升值,影响了木材贸易的经济效益。

二、案例二

温州荣悦置业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温州市政府温商回归的号召,于2014年4月经温州市招拍挂中心公开挂牌分别取得温州市滨江商务区16-01系列地块、13-03地块的土地开发权,投资建设安邦金融广场项目。其中:16-01系列地块占地约119亩,地上总建筑面积265155平方,地下面积115061平方,总计380216平方。13-03住宅地块占地约16亩,地上总建筑面积39400平方米。规划将该项目打造成具有地标级的超高层甲级写字楼、国际超五星级品牌酒店、大型商业广场、酒店式公寓以及精品住宅为一体的综合体项目,将引进信托等金融业态,总投资约65亿元,为温州市重点功勋项目和鹿城区百亿工程项目。

面临的问题:

项目落地难(土地指标、政策衔接、审批环节等)、人才引进难、配套设施跟不上,是当前企业投资实施过程中碰到的主要问题。虽然该项目得到温州市和鹿城区领导的大力支持,但涉及到项目进程中的具体审批办理环节,职能部门各自为政、踢皮球的现象仍然存在,延长了企业的办事时间,耗费诸多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要放宽准入门槛,出台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鼓励民间投资,鼓励社会创业创新。推进供给侧改革,降企业成本,促进改善生产经营状况。

(二)政府要改进管理服务,畅通审批环节。要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协调、解决进入“绿色通道”项目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批环节要遵循从简从快、一次告知、集中咨询、限时办理、超时问责、联审联办、疑难会商、上报事项协助报批等原则支持民间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投资支撑浙江未来发展的领域(七大产业、特色小镇等)。

(三)政府要加大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开展专项检查,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防止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等)。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实现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全覆盖。创新适合民营企业的融资产品、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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