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区政府的指导下,蒲鞋市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蒲鞋市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16年蒲鞋市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16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机构与规范化建设。街道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成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街道党政办、宣传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具体工作科室,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答复群众反映问题等。同时,街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职能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街道在鹿城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信息数为426条,在其他媒体上主动公开信息数为80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街道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鹿城公务网、鹿城新闻网、“鹿鸣问政”、政务公开栏、社区(村)宣传栏等发布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并借助主流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和时效性。 (四)举报、投诉处理情况。2016年蒲鞋市街道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蒲鞋市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集中于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蒲鞋市街道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充实公开内容。探索建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制度,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到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清晰,格式规范,便于群众查阅。 (二)加大普及宣传。重点落实两项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对重要会议和重要工作,进行新闻宣传。 (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201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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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2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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