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鹿教办发〔2017〕19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学区:
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评选2016年度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温鹿教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经各学区、集团学校、幼儿园推荐,区教育局审核、联评,确定朱灏等37名同志为2016年度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示范带头作用,为保障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