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车是不是有打手机或者乱变道的行为?你横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了吗?根据省公安厅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昨日(3月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温州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昨天上午,该行动启动仪式在市区世纪广场举行,拉开了我市史上最严交通大整治行动的序幕。 重点整治 “三乱两驾一牌证” 据悉,此次行动几乎包括了所有主要并且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全面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三乱两驾一牌证”交通违法行为,也就是“6+X”交通违法行为。“6”是指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X”是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的专项打击。 据介绍,由省文明办、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的《你最讨厌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网络调查日前揭晓,共计187956人参与问卷调查,“你最厌恶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排名统计如下:排名第1位的是:夜间乱用远光灯(占比91%);排名第2位的是:随意变更车道、加塞(占比83.1%);排名第3位的是:电动自行车逆行、走机动车道(占比83.1%);排名第4位至第10位的依次为:闯红灯(包括汽车、电动车、行人)、转弯变道靠边不打转向灯、行人乱穿马路、随意停靠上下客、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开车的时候使用手机、酒驾和毒驾。 据了解,2016年,全省因交通事故死亡4187人,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82%。其中,开车使用手机、分心驾驶等影响安全行为共导致交通事故死亡1855人,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4.3%。 据我市交警部门透露,2016年,我市市区共查处开车打电话8698起、不系安全带60015起。 整治措施 每周四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 根据省公安厅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这次全省交通大整治,时间之长、力度之大、措施之严、整治违法之多、参与部门之众,前所未有,力度堪与查“酒驾”相比。整治步骤将以3轮12个波次行动循环整治、梯次推进,每周四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 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统一启用高清监控设备,抓拍开车打手机、主干道违停、随意变道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将以全面推进“宣传开路”、“严查治路”、“设施引路”、“合力管路”措施开展。行动明确了“八个一律”刚性要求,即对机动车5次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两客一危”车辆及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逾期未检验或者未报废的,一律依法扣留机动车;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嫌疑人一律依法拘留;对机动车在城市主干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一律依法拖移;对妨碍交警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快从重处理。包括配合市、县两级文明办,实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曝光、抄告制度,对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书面抄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记者观察 电动车与行人交通违法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整治行动,除了机动车外,电动车和行人也在其中。截至去年10月底,全市备案登记的电动车已达146.5万余辆,加上没有登记备案的电动车,差不多与全市的机动车数量持平。如今,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非常多,其中以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带人载物、闯红灯、逆行、加装雨棚等“五大违章”最为普遍。 昨天下午,记者在市区锦绣路上看到,电动车违法在载人、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非常普遍。 除了电动车外,行人乱穿马路、斑马线闯红灯现象也很常见。在市区锦绣路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口的斑马线上,几乎两三个灯次就能看到行人闯红灯行走斑马线,甚至不少行人未走斑马线横穿马路。 据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透露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市查处行人不按规定横穿马路达6376起。 “6+X”交通违法行为 ●乱行车。主要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实线变道;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通行时,未依次交替通行、在人行横道线或者网格线内停车等候、穿插等候车辆、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乱停车。主要为机动车违反停放规定、临时停车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乱过路。主要为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非机动车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 ●酒驾、毒驾。主要为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以及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涉牌涉证。主要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X”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 部分交通违法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记2分,罚款50至200元。 2、机动车闯红灯,记6分,罚款150元;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罚款5至50元。 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款200元。 4、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记3分,罚款100至200元。 5、酒驾,记12分,罚款1000至2000元,扣证6个月;醉驾,刑拘,吊销驾驶证;毒驾,处200元罚款,注销驾驶证。 6、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记6分,罚款20至200元。 7、行人乱穿马路,罚款5至50元。 8、小型车辆超速超过(含)10%、未达20%的,记3分,罚款200元;超速超过20%(含)、未达50%的,记6分,罚款200元;超速50%(含)以上的,记12分,罚款500至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9、转弯、靠边不打转向灯,记1分,罚款50元。 10、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款50至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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