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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3年,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暂行办法》,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人力社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领导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环境信息。二是在区社保中心大楼大厅、局机关大厅等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通知公告5条、政务信息23条、政策解读2条、规范性文件13条、其他信息6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虽然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公开内容、公开时效和公开行为上还存在不足之处。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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