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案例入选国家7起保健食品欺诈典型案


前天,国家市监总局公布7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件,温州鹿城市监局查处的浙江温州德马康之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违法经营保健食品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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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案件于去年10月份立案,温州德马康之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主经营江大蜂胶、恩欧胶囊等产品,系浙江康瑞祥生物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根据“康瑞祥官网”网页内容介绍, “康瑞祥公司”共有自营门店320余家,会员50000余名,业务覆盖全国,2017年员工达1300余名,旗下拥有若干子公司。鹿城区市监局前期从暗访和外围调查,掌握到该公司于去年10月16日和17日在某酒店进行会议营销的线索,并初步摸清公司人员情况、办公地点、培训场所、营销方式等第一手情报资料。

该次会议营销涉案的产品为南昌同心紫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40010的纳豆紫苏籽油软胶囊。其构成成分为纳豆粉、紫苏籽油和姜黄素等几种常见的食品原料,成本低廉,但该公司对其售价却达到每盒8280元。涉案金额21.9万余元。案发当天,执法人员当场控制该团伙虚假专家及骨干成员14人,随即予以立案。

去年以来,鹿城区市监局启动“亮剑2号”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严管重罚。

据了解,国家市监局公布的保健食品欺诈典型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件中其他6起案件还包括:广东深圳徐某利用网络违法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黑龙江绥化王某、曹某等人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天津武清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山西晋城诚诚保健品店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假冒保健食品案;江苏扬州康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四川资阳马某等人假冒新闻报社的名义从事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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