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2/2018-29386
组配分类 征收评估补偿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
生成日期 2018-06-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鹿城区南汇街道龙沈沈宅自然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所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现有鹿城区南汇街道龙沈沈宅自然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开展需要选定评估机构,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于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鹿城区南汇街道龙沈沈宅自然村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筑面积

合法产权约2833.92m2,未经登记建筑约为1956.22m2。


住宅

营业

办公

工业

户数

6户

0户

0户

0户

 

具体要求

 

详见下文

注:表中所涉建筑面积指该项目范围内合法和可视为合法建筑部分面积,具体面积、户数以实地调查数据为准。

    一、项目概况

    二、具体要求

    (一)时间要求:预计进场时间为2018年6月下旬,计划完成时间为2018年6月底。

    (二)人员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2人,其他估价人员根据实施单位具体要求安排。

    (三)服务价格:合法及可视为合法面积在10万㎡以内部分,按10元/㎡计价;合法及可视为合法面积超出10万㎡部分,按8元/㎡计价。

    (四)机构资质等级:二级以上。

    (五)分公司不得参与报名。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独立成册各两份):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正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四)自申请之日估价机构在温州地区本机构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缴纳社保记录(以温州地区社保局出具的记录为准);

    (五)2017年度温州地区房地产评估项目纳税额(提供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温州地区房地产征收评估面积(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选定流程

    (一)协商选定环节

    实施单位提供所有的评估机构报名名单,供全体房屋所有人协商选定,协商期限为10日。如协商一致的,需提供协商一致的选定报告并由全体房屋所有人签字确认。逾期未提交协商选定报告的视为协商不成。

    (二)随机摇号环节

    如全体房屋所有人未能协商一致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机构综合实力(包括资信评级、资质等级、成立日期、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社保在温人数、纳税额、本地化服务等因素)、征收评估业绩和服务评价等,择优选择不少于3家评估机构参加随机摇号选定。随机选定过程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五、报名地址

    鹿城区车站大道707号康宏大厦814室。

    六、联系方式

    0577-59397539

 

    附件1:附件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附件2:温州地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汇总表(自申请之日缴纳社保满三个月).xls

    附件3:附件3:温州地区房屋征迁评估业绩汇总表.xls(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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