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减少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麻疹免疫空白人群,提高人群免疫水平,维持无脊灰状态,加速推进消除麻疹进程,根据省、市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将继续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为确保我区此项工作顺利落实,现将《鹿城区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温州市脊灰、麻疹风险评估要求,我区实施以集中式查漏补种为主的策略。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人员力量,精心组织落实,结合学校查验证补种工作,规范开展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在短时间(2周)内完成疫苗接种工作,并确保本次活动的工作质量。 三、区级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并进行工作质量的评估,对于发现工作质量不高或接种率不达标的地区将进行全区通报,并要求重新组织开展活动。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2日
鹿城区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 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为严防脊灰疫情输入与传播,进一步推进我区消除麻疹工作进程,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将组织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实施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时间、对象和疫苗 (一)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街镇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摸底查漏和补种工作。 (二)实施时间 采用边摸底边接种的方式,第一轮工作在2019年10月17日-10月30日完成,第二轮工作在2020年3月17日-3月30日完成。 (三)实施对象 1.摸底对象 4周岁以下儿童。 2.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2月龄未接种脊灰疫苗、满6月龄未完成3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或脊灰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脊灰疫苗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8月龄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满18月龄未完成2针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或麻疹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麻疹疫苗补种对象。 (四)疫苗和补种 1.脊灰疫苗 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2018年8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第1剂补种使用IPV;2018年8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第1、2剂补种使用IPV(脊灰灭活疫苗),其余剂次按照现有免疫程序接种bOPV(I+Ш型二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对于既往已有OPV(三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史或IPV免疫史(2018年8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接种1剂IPV,2018年8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接种2剂IPV)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对于既往仅有bOPV免疫史的儿童,尽早补种1剂IPV。 2.麻疹疫苗 发现麻疹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并按照现有免疫程序完成后续疫苗补种;儿童(满18月龄)仅1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史者,补种1剂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二、任务指标 (一)以街镇为单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率达100%; (二)以街镇为单位,目标儿童脊灰、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三)以区为单位,脊灰、麻疹疫苗漏种对象补种率达95%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 在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手机短信、微信等传播媒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围绕活动背景、目的、时间、对象等展开宣传。各街镇要对本辖区流动人口集聚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并在社区、村落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使本次目标人群了解活动信息,主动及时参与疫苗补种工作。各社区卫计服务中心也要利用健康宣传栏、健康视频传播平台等现有宣传阵地,张贴或播放有关脊灰、麻疹防治科普知识与活动信息;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提供活动宣传单,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了解有关查漏补种目的、接种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积极参与并配合活动的开展。 (二)人员培训 区疾控中心负责各社区卫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的培训。各社区卫计服务中心负责公共卫生管理员、公共卫生联络员、责任医生、辖区内托幼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主要明确本次活动的目标对象、调查摸底技术和登记工作要求等事项,确保摸底人员与当地接种门诊工作衔接顺畅;接种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卫生人员,培训内容包括:①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②查漏补种对象、时间、指标;③掌握应种儿童的判断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④疫苗使用管理要求,接种现场禁忌症掌握和接种技术;⑤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及处理;⑥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⑦考核评估与总结要求。 (三)目标人群摸底与登记 本次摸底登记工作坚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原则,各街镇、社区(村)组织力量负责目标人群的主动搜索与登记,尤其要确保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划归属不清区域、地界相邻地区等薄弱区域的排摸到位。各接种门诊应根据此次查漏补种对象范围,分社区(村)将已管理登记的到期未种儿童整理出,交给调查摸底工作人员排摸核对,调查摸底人员要按照各自责任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摸,挨家挨户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新发现的目标儿童应立即登入《摸底登记表》,并告知目标儿童家长携带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相应服务;每天应对调查摸底情况作整理分析,并于次日上午将核查结果及通知单发放情况反馈至接种门诊。 (四)接种实施 为保证接种质量和接种进程,本次活动采用边排摸边补种的方式。接种点原则上设置在现有接种门诊内,并落实专人负责疫苗的补种工作;活动期间,各接种点必须每天开放,并视当地实际情况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必要时推出夜间门诊满足部分儿童家长需要,确保每位应种儿童能够享受便捷的接种服务。 接种点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应补种对象完成疫苗接种情况反馈至相应社区(村)调查摸底工作人员,由调查摸底人员负责督促未完成补种对象及时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点工作人员应每日整理接种记录,将有关信息补登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中。 (五)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 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及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和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报告后,区卫健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健局 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做好人、财、物的调配工作,并组织开展督导、考核评估检查。 (二)区疾控中心 负责查漏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逐级开展免疫规划人员和接种人员及学校查验证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落实疫苗、注射器的贮运和分发,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和分析,开展本辖区范围内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三)各社区卫计服务中心 各社区卫计服务中心要当好当地政府的参谋,开展社区(村)级调查摸底人员的业务培训。每个接种点设立明显的标识和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具体落实漏种对象的补种及未建卡儿童的建卡工作,每日向调查摸底人员反馈应补种对象补种情况,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和现场处理。每轮活动结束后对每个社区(村)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的自我评估。负责将活动中新发现儿童纳入到常规免疫管理,做好后续疫苗的补种工作。 五、考核评估 为保证本次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免疫接种率,由区卫健局全面负责本次评估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区疾控中心承担评估技术指导和资料汇总、数据分析。评估包括调查摸底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等,对于指标不达标的街镇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并进行全区通报。 实施查漏补种活动期间,各社区卫计服务中心要建立巡回督导小组,对辖区内查漏补种活动进行督导,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以确保工作质量。 在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要求各社区卫计服务中心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自我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山区和常规免疫接种率较低的地区等。评估可采用现场快速评估的方式,要求每个街镇至少调查30名适龄儿童。 评估时间:每轮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开展评估,评估工作于免疫活动结束后3天内完成。区卫健局将于免疫活动结束后1周内开展评估。 六、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应按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资料汇总,本次活动数据要求对补种数量一次性上报(如需补充多剂的,仅统计第1剂,后续接种纳入到常规免疫管理),并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逐级上报。在校、在园儿童查验证补种资料按相关报表要求填报。 各社区卫计服务中心:将接种点《鹿城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数据汇总到《鹿城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以及将《鹿城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4)数据汇总到《鹿城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5),于2019年11月5日前上报区疾控中心。 区级:分镇街汇总《鹿城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及《鹿城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5),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市疾控中心。
附件:1.鹿城区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登记表 2.鹿城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3.鹿城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4.鹿城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5.鹿城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6.鹿城区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速评估调查表 7.鹿城区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速评估汇总表
附件1 鹿城区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登记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摸底登记人员: 登记时间:
填表说明:摸底时新发现的儿童要补充登记在本表最后部分。儿童当前状态、户籍地、本次应补种的结果在对应栏内打“√”表示; (1)长期外出指连续外出3个月以上,同时应注明外出时间及地点; (2)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疹疫苗、麻疹-风疹(麻风)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麻腮风)疫苗等,注意在接种证上可能登记在不同的页面;
附件2 鹿城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本次查漏新发现儿童数(包括非补种对象)
填表说明:本表登记对象为应补种对象。本次查漏新发现儿童指尚未建卡或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的儿童。
附件4 鹿城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本次查漏新发现儿童数(包括非补种对象)
填表说明:本表登记对象为应补种对象。本次查漏新发现儿童指尚未建卡或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的儿童。
附件6 鹿城区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速评估调查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地点: 1.农村 2.城区 3.集贸市场 4.其它 调查人:
说明:1.居住形式: A:常住人口 B:外来人口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 C:外来人口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 2.是否是本轮查漏补种对象、是否完成补种:请在麻疹或脊灰上打勾“√“
附件7 鹿城区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速评估汇总表
被调查单位: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汇总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人:
抄送: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