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鹿城区滨江街道杨府山片区(罗湾锦苑)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已期满(征求意见期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16日)。征求意见期间,该地块部分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共计9人,对本项目改造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归纳,相关意见及建议主要如下: 1、房屋征收涉及产权调换安置费用结算问题。部分被征收人认为产权调换安置所需费用过高。 2、货币补偿购房补助问题。部分被征收人要求享受货币补偿后的购房补助政策。 3、不动产交易契税返还问题。部分被征收人认为货币补偿后购买住宅房屋应免收不动产交易契税。 针对相关被征收人和社会公众所提意见和建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区政策,现答复如下: 1.根据国务院《征收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办法,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同时,本机关亦已在本补偿方案中制定相应补助和奖励政策。 2.本补偿方案涉及货币补偿购房补助内容,根据《温州市鹿城区房屋征收住宅市场化安置实施细则(试行)》(温鹿政办〔2015〕70号)制定,符合文件和方案规定的适用标准和条件的,可申请相应购房补助。 3.税收缴纳及返还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非本补偿方案制定内容,建议详询税务部门。 此外,部分被征收人对补偿金额计算方式、标准存有疑义,因不属于对本补偿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故在此不作具体回复,建议详询本项目征收现场办相关工作人员。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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