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我区经济社会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鹿城“十三五”时期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市示范城区目标的应有之义,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全面、客观、准确地总结分析《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鹿城区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对《规划》在健康、教育、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统计监测,形成《鹿城区“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一、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 “十三五”期间,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国民经济实现稳健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儿童事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条件。 (一)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综合实力不断提升。2017年,鹿城区生产总值(GDP)936.99亿元,同比增长5.6%,年均增长6.5%;人均生产总值由2015年的108416元增加到122827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18192美元,年均增长5.3%;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48.05亿元,同比增长9.0%,年均增长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38亿元,同比增长7.0%,年均增长7.0%;全区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0.2:30.5:69.3调整为0.2∶24.0∶75.8。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二)居民收入稳步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2017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834元,居全市首位,同比增长8.0%,年均增长8.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55元,居全市第三位,同比增长9.0%,年均增长8.6%。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2822元,同比增长9.5%,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942元,同比增长11.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1%。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91:1,比2015年缩小0.02个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缩小。城乡居民生活逐步走向富裕,为儿童发展奠定了更加良好的物质基础。 (三)人口增长速度趋稳,文化素质不断提升。2017年,我区人口自然增长率7.26‰,比2015年提高2.23‰。2017年全区户籍人口总数76.8万人,0-17岁人口占比为18.2%,占比比2015年增加了1.4个百分点,人口增长速度趋于稳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对资源需求的压力,为儿童自身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我区人口受教育程度提高, 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7万人,占6周岁及以上人口的13.9%;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56年;粗文盲率(指文盲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比重)为2.7%。 二、《儿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规划》五大领域中量化指标84项(包括子项目),统计监测表明,截至2017年,已达标指标62项,占73.8%;接近达标的指标1项,占1.2%;未达标的指标4项,占4.8%;无数据支持指标17个,占20.2%。 (一)已达标指标 已达标的65项指标中,大部分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其中提升较快的指标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由2015年的75%上升到2017年的95.6%,提升20.6个百分点,超目标0.6个百分点;等级幼儿园覆盖率由2015年的88%上升到2017年的99.38%,提升11.38个百分点,超目标9.38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由2015年的80%上升到2017年的86.76%,提升6.76个百分点,超目标4.76个百分点。部分指标虽略有下滑,但仍超目标值较多。其中,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由2015年的99.6%下降到2017年的99.35%,下降0.25个百分点,超目标9.35个百分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由2015年的96.51%下降到2017年的95.91%,下降0.6个百分点,超目标5.91个百分点;卡介苗、含麻疹成分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分别由2015年的99.95%、99.99%、99.9%、99.86%下降到2017年的99.89%、99.96%、99.87%、99.84%,均高于95%的目标;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由2015年的97.64%下降到2017年的97.39%,下降0.25个百分点,超目标7.39个百分点。 (二)接近达标指标 接近达标的指标仅1项,为低出生体重发生率,该指标由2015年的4.01%、2016年的3.51%上升到2017年的4.03%,离4%的目标仅差0.03个百分点。 (三)未达标指标 未达标的5项指标中,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由2015年的59.68%下降到2017年的50.96%,未达到目标提高的要求;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分别由2015年的0.4%、0.47%到2017年的0.54%、0.8%,未达到目标降低的要求;已建立的雏鹰争章体验基地数为70个,均未达到规划目标。 三 、实施《规划》的主要工作和成效分析 (一)儿童与健康 1.母婴保健质量进一步提高,婴儿死亡率持续稳定低水平。我区孕产妇保健工作按照三级网络进行系统管理,使孕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都能及时得到保健服务。加强围产期保健管理,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开设孕妇学校,对孕期进行合理的膳食指导和保健培训,积极预防早产和处理早产临产等措施。通过开设孕妇学校、家长学校等措施普及婴儿喂养知识,提高母乳喂养率,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了99.8%,0-6个月母乳喂养率逐年上升。我区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建立和落实产科高危孕产妇、新生儿转诊的绿色通道,成立了新生儿死亡评审组,定期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分析死亡原因,提出干预措施,有效地降低儿童死亡率。2017年婴儿死亡率1.91‰,控制在6.5‰的目标值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52‰,控制在8.5‰目标值以内,均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控制儿童龋齿发病率:通过儿童牙齿窝沟填塞,宣传早晚刷牙,少吃甜食等保健牙齿知识。 2.出生缺陷干预不断强化,儿童健康水平逐步提升。我区积极实行按季通报各地筛查工作情况,促进筛查率不断提升,筛查质量逐步完善。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和干预,有效地降低儿童先天残疾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2017年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为99.7%、99.35%,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值,同时对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和干预,有效地降低儿童先天残疾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我区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全区0-6岁儿童提供优质的保健服务,并严格按照规范,将免费提供的服务内容执行落实到位,使我区2017年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上升到97.26%,实现了规划的目标。2017年我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上升到95.91%、97.26%,均达到了规划90%以上的目标。2017年我区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03%,控制在较低水平,表明我区对5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比较到位,有效地保障我区儿童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区加强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特别是新办托幼机构,必须按照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评审标准开设办园,保证办园的质量,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2017年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均达到100%,高于85%的规划目标。 3.免疫保健水平不断增强,儿童保健服务不断优化。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特别是新办托幼机构,必须按照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评审标准开设办园,保证办园的质量,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积极推行流动人口享受与本地人口同等保健服务的政策,开展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落实预防接种前告知制度,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消除免疫空白人群,积极开展强化免疫活动,重点加强外来流动儿童的免疫服务,开展流动儿童免疫现状调查,探索儿童计划免疫的新机制,逐步建立免疫屏障。全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2017年全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91%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7.26%以上,均达到目标值90%以上。全区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其中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和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99.89%、99.89%、99.88%、99.96%和99.91%,有效保证了儿童生命质量的提高。 (二)儿童与教育 1.学前教育全面普及。我区高度重视学前三年教育和婴幼儿的早期教育,积极实施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2017年全区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99.8%。积极创办等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大力拓展优质幼儿教育。2017年全区城市公办幼儿园数13家,农村公办幼儿园数1家,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高达86.76%,比目标值高出1.76个百分点,等级幼儿园覆盖率99.38%,超过95%以上的目标。 2.全面实施高标准“普九”。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了教育公平有新突破。鹿城区改革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全区中小学全面实行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严格实行常态编班,不搞重点班、集资班、特长班。在组织实施中采取三大措施:一是调整名校施教区,扩大市区名校招生范围;二是名校集团再扩张,进一步扩大城区集团校办学规模;三是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对学校缺位的施教区采取委托代招、借用场地办班等方法予以解决并启动缺位学校建设,加快调整校网布局,切实解决就近“入学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依法确保了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民工子女入学政策,采取“在公立学校随班就读、设立民工子女学校、公立学校附设民工子女班和批建民办民工子女学校”等措施。培育三批共21所“新优质学校”,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推出鹿城区西部基础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西部教育,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推进素质教育改革。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深抓课堂教学变革,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广泛开展“四品八德”教育,深入开展品行养成教育。自主研发“鹿城学生社会大课堂” 研学实践平台,帮助广大学生参加丰富的课余实践活动,此项目属全省首创。今年7月,浙江省教育厅等10部门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提出全市各县市区要学习借鉴鹿城“学生社会大课堂”研学实践教育模式,同时鹿城区被确定为省级研学实践试点区。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高水平发展。实施“白鹿教育引才计划”,目前共引进省特级教师3名、名师名校长2名;提前谋划教育人才储备,赴重点高校开展多批次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活动,共招录硕士研究生12人、获省级或国家一等奖学金56人;加大现有优秀教育人才的选拔培育力度,培育省特级教师3名、市“三坛”54名、市学科骨干100名。统筹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保障儿童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快实现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目前已顺利通过“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预评估。 (三)儿童与福利 让特殊困境儿童得到关怀。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把学前教育与康复训练结合起来,适度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加强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对脑瘫、听力语言障碍、智力障碍的孤残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项目,使更多的孩子减轻疾病痛苦并恢复健康。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每年增加,2017年达到165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165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数为5个。发动社会力量,通过助学、助困、助残等方式,帮助特殊困境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成材。 (四)儿童与法律 1.法制教育不断加强,着力提高中小学生法律素质。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儿童的共识。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的法律意识,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配备率100%,以法制教育现场会等形式组织中小学德育教导进行法治教育工作培训,邀请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中小学法制班主任,保障校园普法力量。发挥校园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课堂学法主阵地作用,在全区各类学校普遍开设法治教育课,安排法制副校长、法治班主任专题讲授法律知识。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到100%。未成年人犯罪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3.46%,控制在8%以下,刑释未成年人在五年内不重新犯罪达到99.9%。我区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儿童做到“应援尽援”,2017年获得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数达到220人,社区儿童维权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积极推进平安鹿城、法治鹿城建设。 2.执法力度继续加大,打击犯罪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劳动部门通过日常检查、劳动年检、举报督查以及专项活动等,2017年清退童工人数12人,达到及时清退的目标,杜绝企业使用童工;解救被拐卖儿童数2人。 3.创新法律维权平台,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我区高度重视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建设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拓展“12348”网上服务功能,注重依托微信群、公众号、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完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整合温州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项目,实现三级实体平台、网络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相对接,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便捷及时特性,不断提升儿童维权效率。为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地址、“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公众号等信息,中心利用电视媒体、印刷名片、制作宣传品等途径,切实加强了普及宣传。对事实清楚、证据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从“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查”压缩至当场受理、当场审查、当场审批、当天指派,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申请人得到法律援助。对材料不足的,一次性明确告知应提交的各种材料,从而使申请人少跑冤枉路,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让每一位申请法律援助和寻求法律帮助的儿童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获得法律援助。 (五)儿童与环境 1.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建设,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抓好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环境辐射等污染的综合整治,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场、垃圾填埋场、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管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全面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组织丰富多彩的环保教育活动,鼓励引导儿童养成勤俭节约和低碳生活的良好行为习惯。2017年,全区城市污水处理率96.2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 2.社会环境不断优化。2017年,全区社区服务中心(站)99个,比2015年增加16个。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1196人,比2015年增加820人。已建立的雏鹰争章体验基地70个,城市和农村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率分别达到92.5%和85%,各高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力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优质全面地为儿童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儿童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规范化。 3.文化氛围不断浓厚。推进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并以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为依托,组织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和乡土文化活动,保障儿童的基本文化权益。全区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共1.3351万册,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72万人次,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27.8万人次,积极推进儿童进行积极探索各种阅读推广渠道,让图书馆优质的阅读服务走进家门口,走进学校里,走进孩子中。 4.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我区推进将家庭教育知道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俄投入,健全完善区家庭教育知道中心服务机构,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2017年,我区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比例100%,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比例83%,分别达到90%以上和80%以上的目标。我区家长学校318个,家长学校培训人次数70000人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等工作。 四、 实施规划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十三五”以来,我区儿童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规划》实施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进一步提高我区儿童发展水平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纯母乳喂养率未提高。一是0-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逐年下降。未达标原因主要有:二胎放开后高龄高危产妇增多,用药或剖宫产术后影响母乳喂养;母亲本身由于疾病的原因不能哺乳;一些妇女怕影响形体,不愿母乳喂养。二是出生低体重发生率增高:由于二胎政策放开,高危妊娠因素增多,试管婴儿多胎妊娠等原因,导致早产儿增加,出生低体重率稍高于规划目标。 (二)儿童保健领域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儿保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儿保人员已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再加上二孩放开带来的出生人口增多,将导致儿保工作的难以完成;二是因无专项救助基金,家长因经济原因放弃治疗,导致部分5岁以下儿童死亡;三是人口流动性大,外来人口的免疫规划工作管理比较难;四是免疫规划宣传需要进一步深入,群众对免疫规划工作主动配合意识有待加强。五是大多数孕妇保健知识不足,导致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在4.03%,未控制在4%以下。孕妇没有足够的营养供给导致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50.96%,较2015年降低了8.72%。 (三)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一是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主要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儿童发展在城乡之间、人群之间仍存在较大的差异。当前,农村教育投入与农村发展新形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较为突出,城乡中小学在办学条件、教师素质、学校管理、社会实践资源、家庭教育质量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特殊群体发展受限,困境儿童、流动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生活、学习及安全保障上依然存在困难和问题,实现儿童事业均衡发展任重道远。 (四)儿童生存的社会环境还需改善。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亟待加强。我区儿童校外活动阵地缺乏,一些场所投入不足、设施简陋、主要以教育培训为主,由于缺乏资金支撑公益性活动难以开展。同时,现有的各类公共文化场所也存在布局不合理、功能定位不准、作用发挥不强等问题。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事件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安全事件仍有发生,如学校周边不卫生的摊点、餐馆、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等危及学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屡禁不绝,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已建立的雏鹰争章体验基地仅有70个,未达100个以上的标准。 (五)儿童发展中新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由于家庭、社会教育缺陷以及面临升学、高考等激烈竞争,特别是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单亲家庭的儿童更易引发偏激情绪,近年来,儿童自杀现象偶有发生,儿童的心理问题日益突出。二是流动儿童管理问题。随着人口流动总量的加速,人口流动也由过去的单身“候鸟式”流动,向“家庭式”、“迁徙式”流动转变。外来流动儿童人数的增加,给儿童保健、教育、安全带来了新问题,也影响了规划目标的实现。三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急增,使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多。这些孩子由于缺乏亲情关爱容易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产生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生活问题应更加关注。 五、 对策和措施 (一)扩展母乳喂养健康教育,提高母乳喂养率。一要加强母乳喂养健康教育;二要重视整体护理在提高母乳喂养率中的重要作用;三要建议国家政策向母乳喂养倾斜,增加产后修养时间,延长职工产后一年内上班期间的母乳喂养时间。四要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对策:规范产前检查,做好孕产期保健,对孕期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重视薄弱环节,加强儿童保健工作。一要按辖区人口1:5000-1:10000比例配齐妇幼人员,以保证儿童保健工作的开展;二要成立专项救助基金,为经济条件差,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家庭给予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社会救助能力,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三要加强预防接种登记管理,及时建卡建证;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做好免疫规划工作。五要积极做好孕产妇保健知识,定期产前检查,指导孕期卫生。六要开设孕妇学校课堂,加强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指导孕妇合理的膳食搭配,增加营养,促进胎儿的正常发育。 (三)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完善教育结对扶助帮困体系,合理布局城乡中小学校,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实施学前教育扩面提质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不断深化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并带动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不断提高等级幼儿园覆盖面。 (四)切实改善社会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将各类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一批多功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特别要重视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以社区(村)为依托,办好儿童活动室,延伸和拓展教育服务功能,为儿童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青少年宫、科技馆、图书馆等资源整合,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种养殖污染治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多多促进家庭教育指导进程,创造有益于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贯彻落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五)加强调查研究,逐步解决儿童发展中的新问题。一是重视普及儿童心理卫生知识,各中小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加强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研究,建立和完善心理疾病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等儿童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健全流动人口数据信息化管理制度,将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纳入登记管理,全面、准确掌握流动儿童人口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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