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鹿城区房地产企业劳动工资数据分析


一季度,鹿城区规模以上房地产业企业178家,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7310人,较上年增加977人,增速为6.0%,工资总额28980元,较上年增加2663万元,增速为10.1%,保持稳步增长。

一、基本情况

(一)入库的房地产企业数量有所减少。截至2019年一季度,全区房地产规模以上单位共计178家,较上年同期总量减少9家。其中:房地产企业减少7家户、物业管理企业增加1家,中介服务企业增加1家,租赁经营业减少3家,其他房地产业减少1家。

(二)房地产业各街镇发展不平衡。受城市公共资源过度集中影响,全区“四上”房地产业规上单位主要分布在南汇、滨江、五马街道,三个街道占总数的71.9%,藤桥、山福两镇房地产业目前仍为空白。

(三)行业间平均工资水平差异较大。分行业看,平均工资居首位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12774元/月,居末位为物业管理4109元/月),两类行业相差8665元/月。分行业人员及工资变动差异大,其中,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同比增长66.4%,工资总额同比增长10.2%房地产租赁经营业人员同比下降31.1%,工资同比下降29.6%;其他房地产业人员下降32.3%,工资下降29.6%。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从业人员基数较大限制增幅空间。一季度,全区房地产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增速为6.0%,增幅排全市第7位。从2019年一季度全市12个县市区(含经开区)从业人员数来看,鹿城房地产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占比全市总人数达到47.1%,排名居首位,其次为乐清占比11.0%,瓯海10.6%,瑞安8.7%等,其他县(市、区)从业人员均不足3000人。鹿城区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在高基数的基础上保持高增长会越来越困难。

(二)物业管理业仍处于行业整合的初级阶段。物业管理业目前整体规模偏低小散,达规上服务业统计标准的仅占全部物业法人单位总量的12.3%,规模效应有待形成;全区纳入规上统计的30家物业企业,平均人数是房开企业的21倍,但人均工资仅是其1/3,可见人员较多的物业对整体房地产业工资总额的拉动作用低下;一季度存在部分企业为减少用人成本及风险,清洁、安保等人员大量外包,其中一家物业企业人员减少700以上。物业管理业企业人数占房地产业人数的73.7%,根据统计制度劳务外包人员及工资由派出方统计,物业管理业劳务外包是拉低行业的人员增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租赁经营业波动较大。一季度房地产租赁经营业,从业人员期末人员减少700人,同比下降31.1%,工资总额减少15243千元,同比下降29.6%。主要是受黄龙商贸城拆迁影响,广化街道的租赁经营单位人员整合,特别是临时人员减幅较大。其次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两家百人以上企业不再作为此类统计对象,及一家单位剔除下属三个法人单位人员及工资,造成人员减少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抓服务,从存量上提效益。一是加大投资力度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适度对房地产的信贷支持,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二是加快扶优扶强,推进企业融资,推动行业加快兼并重组、联强靠大、整合发展,做大做强实体。三是统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从统计角度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研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做到应统尽统。

(二)抓培育,从入库上扩总量。目前全房地产行业尤其是物业管理企业,纳入规上统计的仅为30家,这与全200多物业管理法人企业数量有所不符。因此要确保全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数据真实准确,就需大力气壮大房地产企业队伍,繁荣房地产市场。培育更多上规企业,才能切实做到应统尽统。

(三)抓招商,从引进上提活力。今后房地产开发的方向和重点是改善住房条件,提高住房品质。因此,建议在房地产开发方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些信誉好、资质高的房地产业开发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楼盘的高品质,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以带动我市房地产开发的建设水平。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