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3/2021-3134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0-0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19年11月份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考评情况的专报 根据区分类办发布的《鹿城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温鹿分类办〔2019〕7号)要求,区分类办考核小组在11月继续加强各街道辖区内生活小区和公共机构及场所的监管考核力度。现将本月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份,鹿城区垃圾分类办按照“日常考核为基础,专项督查为重点”的思路,共督查居民生活小区145个,派发交办单145件,按期整改145件,整改率100%;共督查公共机构125个,派发交办单85件,按期整改85件,整改率100%;共督查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沿街店铺、抽查店铺)91个,派发交办单77件,按期整改77件,整改率100%。 本月区垃圾分类督查情况与今年10月份相比,交办单派发量下降32.38%,整改率与10月份持平,按期整改率大幅上升。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根据本月考核情况,居民生活小区分类硬件配套设施已基本配置完成,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主要失分点在于: (一)部分老旧小区因场地限制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已设置投放点的未设置围栏或告示牌。根据考核文件要求,所有小区均需设立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故建议各街道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调整投放点规模。 (二)部分容器标识不规范、新标识未完全覆盖旧标识。请各街道及时查看各小区分类容器标识情况,及时更新旧标识,按要求粘贴新标识。 (三)分类桶周边存在废弃物现象较多。建议各街道安排专人巡回保洁,及时清运小区垃圾。 2.根据本月考核结果,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主要失分点在于: (一)部分办公区域仍存在纸篓摆放现象,造成分类投放不规范。建议各街道及时撤走纸篓,摆放二分类桶。 (二)部分机构宣传栏内容老旧,资料更新不及时。建议各街道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提高宣传有效性。 3.根据本月考核结果,公共场所主要失分点在于: (一)二分类桶标识错误率较高,特别是其他垃圾标识。建议各街道对照最新垃圾分类宣传手册,更新分类桶标识。 (二)部分场所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存在垃圾混投现象。建议各街道提高垃圾分类宣讲频率,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 三、专项督查情况 1.本月区垃圾分类办对历年来已创建的省市级高标准示范小区进行重点回头看督查,整体情况良好,但部分市级小区未设立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告示牌。较多小区分类桶新标识未完全覆盖旧标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2.本月对各街道沿街商铺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有效性不足。在考核的22条道路中,沿街商铺基本未摆放二分类桶,随机抽取的55个店铺中,多数店铺未摆放二分类桶,或存在单桶摆放现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附件5。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各街道需重点整改省市级高标准示范小区中,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的落实情况,确保考核不失分。 2.各街道需继续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分类桶摆放情况,确保分类桶摆放正确、分类标识规范。 3.各街道需做好沿街商铺内二分类桶设置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宣传到店。 附件:1.2019年11月份鹿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排名表 2.2019年11月份鹿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明细表(区垃圾分类办考核得分) 3.2019年11月份鹿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明细表(市垃圾分类办考核得分) 4.31个省市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回头看问题清单 5.主次干道专项督查问题清单 6.沿街商铺专项督查问题清单 报: 区委书记姜景峰,区委副书记、区长白洪楞,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炯; 发:各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鹿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12月9日印发 附件1
总分=区垃圾分类办考核得分*0.3+市垃圾分类办考核得分*0.7 附件2
附件3
附件5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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