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4/2020-02576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相关街镇: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浙江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社﹝2012﹞305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19〕111号)等文件精神,确定因4号台风“黑格比”倒损房屋补助标准为一般损坏房屋户:每户2000元;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每户2万元。 经个人申请、村居评议及公示、街镇审核后上报(藤桥镇严重损坏房屋1间、山福镇一般损坏房屋2间),区应急管理局现场核灾后确定潘岩妹、徐崇弟、徐碎兴三户符合困难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见附件。 附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名册
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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