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4/2020-02577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区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98号)文件下发鹿城区救灾资金457万元,我局发文《关于上报梅汛期及“黑格比”台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的通知》(温鹿应急〔2020〕79号)给各街镇,统计2020年梅汛期和“黑格比”台风期间受灾群众救助(应急救援、过渡期生活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和购买、租赁、运输救灾物资和抢险备料及应急处置支出。经各街道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核,在梅汛期及“黑格比”台风期间各街道实际投入救灾资金3056229.46元,需发困难群众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24000.00元,合计3080229.46元(详见附表)。请根据各街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情况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拨街镇使用,困难群众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由区应急管理局下发给相关申请人。 特此函告 附件:2020年各街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表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人:林峰,联系电话:13706677700、667700)
附件: 2020年各街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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