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7/2020-19639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生成日期 2020-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文件 


浙体经〔2020〕59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精神,根据《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17〕27号)、《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浙体经〔2014〕272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决策部署,现就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入库方向

(一)竞赛表演类。列入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2019)》的赛事活动;在浙江举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性赛事;在浙江举办的具有浙江自主知识产权的商业体育赛事活动;在浙江注册,社会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发展前景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

(二)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体育服务综合体的打造;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全民健身中心的市场开发;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体育场馆运营模式创新;利用闲置设施改扩建体育健身经营场所;以品牌影响为基础的健身连锁服务;有特色的体育培训和中介服务等。

(三)运动休闲类。体育元素鲜明的运动休闲综合体打造;山地户外、水上、冰雪、航空、汽车摩托车运动经营项目的打造;以运动休闲项目为核心内容和产品的景区打造;运动休闲项目与4A及以上景区的融合;运动休闲精品项目的开发等。

(四)产业创新类。体育传媒、体育动漫、体育影视、电子竞技、智能体育、运动康复等体育新业态研发;体育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交易平台建设;体育销售连锁化经营与模式创新等。

(五)顶级职业联赛奖励类。在浙江注册且全赛季主场设在浙江,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足球项目放宽至次级联赛)并取得一定成绩的职业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

(六)产业示范奖励类。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区域、单位或项目;获评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的区域获评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或列入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培育名单的乡镇(街道)。

(七)疫情纾困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损失较大的体育企业以及积极应对疫情创新体育产业业态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竞赛表演类项目的基本条件:

   赛事活动项目:

赛事活动必须在浙江境内举办;2.赛事活动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通过申、承办方式取得;3.赛事活动在2019年内或2020年1月底前举办;4.赛事活动必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较高媒体曝光率;5.赛事活动综合效益显著,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6.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7.年度单个赛事活动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其中,优先支持由企业主办或承办,在省级以上电视媒体或主流网络平台直播的赛事项目。

 ★职业俱乐部项目:

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清晰、运营规范;2.已参加2019或2019-2020赛季赛事且继续参加2020或2020-2021赛季赛事;3.俱乐部赛季主场须设在浙江境内(赛会制赛事除外);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俱乐部2019年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项目的基本条件:1.项目在2020年3月底前建成并运营;2.项目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3.项目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带动作用;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项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三)运动休闲类项目的基本条件:1.项目在2020年3月底前建成并运营;2.项目体育特征明显,与体育产业关联度较高;3.项目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4.项目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带动作用;5.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6.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四)产业创新类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在2020年3月底前已完成;2.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能填补我省体育产业相关领域空白;3.项目市场前景好,对提升我省体育产业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体育销售连锁化经营与模式创新类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他项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五)顶级职业联赛奖励类项目的基本条件: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参加2019或2019-2020赛季赛事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产业示范奖励类项目的基本条件:2020年1月1日之后发文认定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含培育单位)。

(七)疫情纾困类项目的基本条件:申报条件由各市体育部门确定。

三、申报单位要求

★重点入库方向(一)-(六)类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于2019年底前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已纳入浙江省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单位。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二)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明确可行、适应市场化竞争要求的运营管理体制。

(三)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体育用品制造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体育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顶级职业联赛奖励和产业示范奖励类项目的申报单位不受该条款要求的限制。

(四)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五)项目申报单位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相应承诺。

(六)产业发展资金不予支持的单位(项目):

1.经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

2.项目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的;

3.项目单位以前年度获得过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资助,但项目尚未通过完工验收的;

4.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5.当年申报项目的内容与以前年度已获得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度较高的;

6.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重点入库方向”申报,不能同时申报多个;

★疫情纾困类项目申报单位要求由各市体育部门确定,报省体育局备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重点入库方向(一)-(四)类项目申报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含法定代表人承诺),表格电子版可从浙江省体育局官网(http://www.zjsports.gov.cn)下载,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包含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完成情况);

(四)项目相关权属、面积证明。如果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本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五)项目单位为企业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和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类别项目单位,提供2018和2019年度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截至2020年3月底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六)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会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八)《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材料审查表》(附件2)

★顶级职业联赛奖励类项目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资金申报表》(附件3);

(二)俱乐部2019或2019-2020赛季参赛总结;

(三)俱乐部2019或2019-2020赛季成绩证明。

★产业示范奖励类项目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体育产业示范类资金申报表》(附件4);

(二)项目单位体育产业发展情况;

(三)基地认定文件。

★疫情纾困类项目单位应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各市体育部门确定。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重点入库方向(一)-(六)类项目流程:

(一)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正文首页制作材料目录,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前述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总结》的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属地原则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体育产业职能科室,市属单位(含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市级体育协会、注册地在本市且主要负责人是省队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单位)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市级体育部门体育产业职能处室;省属单位(含省属企事业单位、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省级体育协会、注册地在杭州市且主要负责人是省队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单位)的申报材料于4月25日前报送至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二)县级审查。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把关,并于4月20日前将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材料汇总后报所在市体育部门体育产业职能处室。

(三)市级审核推荐。各市体育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于5月10日前将通过审核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填报《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汇总表》(附件5),连同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总结》,文件名为序号+项目名称,序号须与汇总表一致)报送至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四)省级评审。省体育局对各市体育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和经审核推荐的省属单位项目材料进行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建议方案,报局党组会议审定。

(五)监督跟踪。对拟入库项目,将在浙江省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疫情纾困类项目流程:

由各市体育部门确定申报及审核程序。

省属单位申报疫情纾困类资金的,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属市级体育部门提出申请,执行属地市级体育部门的规定。

各市体育部门要将经审核后确定的补助情况,填报《2020年度疫情纾困类项目备案表(市级汇总)》(附件6),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报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备案。

六、入库项目支持政策

(一)对入选资金项目库的项目,将根据其示范性、创新性、稀缺性、影响力等,确定为引领性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一般支持项目三类。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额度,综合考虑确定入库各类项目的资金奖励额度。

(二)顶级职业联赛奖励和产业示范奖励类项目奖励额度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附件7)。

(三)疫情纾困类项目,在各市的2020年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超过30%的比例用于补助受疫情影响损失较大的体育企业和积极应对疫情创新体育产业业态的项目。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历年结余部分,可纳入计算基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申报指导,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要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上报的项目真实有效、资料完整。各地体育产业项目入围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情况,将作为分配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因素之一,年度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直接从当年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中选择。同时,各市体育局也要建立本市的体育产业项目库,更好地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

(二)严格限数申报。2020年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实行限数申报;但列入《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2019)》的赛事活动、顶级职业联赛奖励类项目、产业示范奖励类项目和疫情纾困类项目4类不占用申报指标,可据实申报。

综合考虑各地体育产业工作情况和资金量,确定省本级和各市申报数量为:省本级不超过6项,杭州、宁波不超过12项,温州、嘉兴、绍兴、金华不超过9项,湖州、衢州、台州、丽水不超过7项,舟山不超过5项。拥有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运动休闲示范区)、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的市可按基地(示范区)数量增加相应申报数量(2020年度杭州可增报2项、宁波可增报2项、温州可增报5项、湖州可增报3项、嘉兴可增报1项、绍兴可增报1项、金华可增报5项、衢州可增报1项、台州可增报1项)。各市限数申报项目中,上一年度已有入库项目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0%,下辖县(市、区)[指财政独立核算的县(市、区)]项目所占数量不得低于40%,民办体育产业项目不得低于60%。

(三)把握年度重点。2020年度项目库入库对象为2017年-2020年3月底实施完成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地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适当向浙江省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浙江省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和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所在单位倾斜。

(四)强化资金监管。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三年滚存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或者抵顶地方财政预算拨款。各地安排项目资金时,应充分考虑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额度和项目重要性,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

(五)严禁弄虚作假。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要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详细了解申报项目及实施单位情况,确保真实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具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单位当年及后5年项目申报资格,并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浙体经2014272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加倍扣减项目所属地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控制数。

    

附件:1.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

2.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材料审查表

3.2020年度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资金申报表

4.2020年度体育产业示范奖励类资金申报表

5.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市级汇总表

6.2020年度疫情纾困类项目备案表(市级汇总)

          7.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和产业示范类项目奖励标准




浙江省体育局   

                            2020年3月10日  



  项目申报联系人:

    省级    庄舒敏   0571-85179091 

    杭州    杨分余   0571-87978832

    宁波    胡中月   0574-89182311

    温州    严淇美   0577-88202887

    湖州    张静华   0572-2020900  

    嘉兴    赵  健   0573-89976386 

    绍兴    倪小龙   0575-85082710 

    金华    刘  啸   0579-82495269

    衢州    柴荣森   0570-3850283  

    舟山    陈展之   0580-2280751

    台州    方  圆   0576-88055626 

    丽水    季千懿   0578-2090783




附件1

 

 

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

资金项目库申报表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       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体育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的通知》,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漏填错填,自行承担由于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申报单位需按如下顺序提供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报材料目录;

2、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附件1);

3、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包含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完成情况);

5、项目相关权属、面积证明。如果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本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6、项目单位2018和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财务报表复印件;

7、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会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9、《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材料审查表》(附件2)。

三、本表和附件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封面须用本表首页内容,正文一律使用普通A4复印纸,封面一律使用A4铜版纸或布纹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申报单位还需提供《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总结》的电子版材料。

四、本表须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法定代表人的承诺:

本人代表单位承诺对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所有证照材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协议和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保证没有知识产权、所有权、承办权等争议。本人和单位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裁定为严重失信的行为。如获准立项,我将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主管部门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2020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属地

       县(市、区)

项目完工
 
(运营)时间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已完成
 
投资

万元

审计确认项目投资

万元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项目单位注册资本
 
(万元)


项目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单位组织形式
 
(单选)

□企业(□国有 □民营 □混合所有制)  □事业    □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   □其他(说明              

单位

效益(万元/%/人)

年份

2018

2019

年份

2018

2019

销售

(营业)收入



 



净资产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吸纳就业

人员数



项目

联系人


手机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主营业务、参与制定国家或省级行业规范标准等)

 

 

 

 

 

 

 

 

 

 

 

 

 

项目完成情况(概述项目建设运营情况、项目投入情况、项目效益分析等)

 

 

 

 

 

 

 

 

 

 

 

 

二、县(市、区)体育部门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三、市体育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附件2

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
项目材料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形式审查内容

申报单位自评

县(市、区)级

意见

市级

意见

一、申报材料完整性




1.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




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包含项目投入资金情况、完工情况)




4.项目相关权属、面积证明。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立项报告(如项目需有关部门批准)(如实填写)




5.符合规定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报表




6.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7.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等材料




二、申报材料按照规定顺序和要求装订




三、申报单位主体资格




1.申报单位为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入库单位




2.体育用品制造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体育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符合其它要求(相关详见《申报通知》)




四、项目投资(营业)额不低于最低门槛




1.运动休闲类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2体育销售连锁化经营与模式创新类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3.其他类项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五、申报单位是否有项目获得以前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查意见

 

    □未通过

 

 

县(市、区)级审查人:

 

体育部门(章)

 

    □未通过

 

 

市级审查人:

 

体育部门(章)

 

 








注:1、审查通过的栏目在方格内打“√”,审查未通过的栏目在方格内打“×”

2、审查意见由各级体育部门组织审查后填写,由审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0年度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俱乐部名称


参赛名称


赛季及成绩


2019或2019-2020赛季投入(万元)


申请资金额度(万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参赛总结(包括参赛准备、参赛流程、赛季成绩、俱乐部收支情况等)


注:本表仅限符合条件的顶级联赛职业俱乐部填报。



附件4

 

2020年度体育示范奖励类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获得称号名称


文件依据


文    号


项目投入额
  (万元)


申请资金额度(万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包括体育产业发展情况、项目投资建设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


    注:本表仅限符合条件的获评“产业示范类”称号地区、单位、项目填报。



附件5

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市级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属地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
  总投入 (万元)

申请
  金额
  (万元)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类型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项目类别”填列竞赛表演类、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运动休闲类、产业创新类、顶级职业联赛奖励类、产业示范奖励类(6选1);

2.“类型”填列奖励类、品牌赛事(2019)、顶级联赛或产业示范(4选1)。



附件6

2020年度疫情纾困类项目备案表(市级汇总)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属地

申报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项目名称

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疫情损失(万元)/项目创新点

补助金额(万元)

补助类型

合  计




1








损失补助/创新补助

2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创新补助类项目填写基本信息外,还要填写项目名称和项目创新点;2.“补助类型”填列损失补助、创新补助(2选1)。



附件7

 

顶级职业联赛奖励和产业示范奖励类项目奖励标准

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的补充通知》(浙体经〔2017〕379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省级运动休闲小镇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体经〔2017〕254号)和《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浙体经〔2018〕409号)精神,顶级职业联赛奖励和产业示范奖励类项目奖励标准如下:

一、体育产业示范类项目。对成功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单位,奖励1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和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的单位各奖励50万元。同一单位(项目)获不同荣誉的,从高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对“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给予300万元/个的资金奖补;对5年内累计体育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小镇,资金奖补提高到500万元/个。对列入培育名单的乡镇(街道)或功能区,先行按300万元的40%安排奖补资金;经评估认定后,补足奖补资金。

二、顶级职业联赛奖励类项目。对注册在浙江境内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按照“绩效优先、重点发展”的原则,依据赛季成绩,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一)男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保底150万,进入八强300万,进入四强500万,夺冠1000万。

(二)女篮。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保底50万,进入八强100万,进入四强200万,夺冠400万。

(三)男足。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保底200万,保级300万,进入八强400万,进入四强1000万,夺冠2000万;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保底50万,保级100万,进入八强200万,进入四强300万,升级400万,夺冠500万。

(四)女足。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保底50万,保级100万,进入八强200万,进入四强300万,夺冠500万;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保底30万,保级50万,进入八强100万,进入四强150万,升级200万,夺冠300万。

(五)男排。中国男子排球联赛保级50万,进入八强100万,进入四强150万,夺冠200万。

(六)女排。中国女子排球联赛保级50万,进入八强100万,进入四强150万,夺冠200万。

(七)羽毛球。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保级30万,进入八强50万,进入四强80万,夺冠100万。

(八)男子围棋。中国男子围棋甲级联赛保级30万,进入八强50万,进入四强80万,夺冠100万。

    (九)象棋、女子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女子围棋、国际象棋甲级联赛保级10万,进入八强15万,进入四强20万,夺冠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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