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温州市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失联租户” 遗留物品的公告 


温州鹿城区公共租赁房租户监护人及相关亲属:

近期工作中发现,申请温州鹿城区公共租赁房的部分租户因死亡、失踪、离开本地后,已经处于失联状态,遗留在公租房内的物品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为提高公共租赁房运转率和利用率,优化公共租赁房供需配置,请相应的租户(详见清单)监护人及相关具有继承权的亲属,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自觉履行以下义务:

一、腾空房屋内物品,并退还公共租赁住房。

二、腾退房屋时,应拆除房屋内的装饰物并恢复原状。

三、结清拖欠的租金、水电等费用。

若你(们)逾期未履行或未作答复,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0326日

 

 

附:失联租户清单

 

失联租户清单

序号

姓名

公租房地址

身份证号

1

*

温州市鹿城区铁井栏251-507

3303241975****449X

2

*

温州市鹿城区利祥锦园4-603

3303021973****0813

3

*

温州市鹿城区利祥锦园2-1609

3303021940****4816

4

*

温州市鹿城区利祥锦园8-906

3303021967****1223

5

*

温州市鹿城区欣翔大厦3-405

3303021964****1616

6

*

温州市鹿城区欣翔大厦4-412

3303021941****4829

7

*

温州市瓯海区娄前住宅区聚欢组团1507

3303021961****3236

8

*

温州市鹿城区望江东路412-1412-2

3303021993****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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