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组织仲裁庭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
3.承担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4.协助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完成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