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6/2021-3712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山福镇
生成日期 2021-1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隐患整治百日攻坚的通知


各行政村、相关科室及职能站所: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按照区安委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8+3”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区委政法委《关于印发<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政法)〔2021〕17号)的要求,经镇政府同意,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隐患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攻坚目标

针对道路交通、涉水涉渔(水上交通)、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工矿、旅游、乡村安全和特种设备、危旧房、地质灾害等“8+3”重点领域(行业),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地毯式风险点排查和铁腕式隐患整治,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高压态势,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对辖区农村四好公路开展安全隐患点排查整治,做到应查尽查、能改快改。根据区交通运输局行动部署协助排查道路设施隐患及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对现有330国道公路平交口和路侧开口进行调查摸底。在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集中力量打击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方面,按照交警一大队五中队行动部署提供必要协助。(责任科室:城建办)

2.涉水涉渔领域:针对涉水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不全面、不彻底、责任压得不实等问题,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为目标,打好安全生产“遏重大”四大专项行动攻坚战。一是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开展船员“面对面”安全警示教育,到2021年9月底,开展以商渔船碰撞事故为典型案例的渔民“面对面”安全警示教育,渔民培训率实现100%;二是水利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到2021年底前,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针对企业主体责任,到9月份,完善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位主体责任工作机制;三是农机专项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拖拉机排摸工作,在全镇开展地毯式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及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活动;四是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攻坚行动,开展以涉水涉渔为重点的"三无渔船"整治,开展强有力的打击,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坚决依法整治态势。(责任科室:农办、行政执法中队)

3.消防领域: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突出火灾隐患,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本质水平,确保全镇夏季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一是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隐患治理,结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加强对新增“两类场所”的排查整治,实时更新底数,消除监管盲区;要严格执行“居住出租房加装防火门或钢制防盗门、合用场所加装简易喷淋”等整治措施,自排查发现之日起至次月底前务必100%按标准整治到位;要对已整治“两类场所”进行“回头看”,对停租停用或待拆迁的场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带病返租、带病返用;二是“厂中厂”隐患治理,要按照《鹿城区“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紧盯“厂内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损坏缺失、疏散通道封堵”等突出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三是电动自行车整治,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消防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行为。(责任科室:安监办)

4.危化品领域: 加快提升数字化管控水平,着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企业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处置不闭环、员工长期违反岗位操作规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存在重大隐患则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责任科室:安监办)

5.建设施工领域:在继续推动建设施工危大工程、农村房屋等隐患治理的同时,协助区住建局加大对"三无"企业、施工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巡查在建项目建设,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科室:城建办)

6.工矿领域:为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实现风险链动态闭环管控,确保不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有效防范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是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专项整治,2021年底前,涉爆粉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100%完成全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涉爆粉尘安全专题学习并考试合格,涉爆粉尘企业现场确认报告(设计图纸)、内部设备设施、周边环境三者不一致的(特别是涉爆粉尘工位数增加、周边环境发生变化造成安全条件恶化的),委托具备资质的安评机构对现状进行重新确认,10月底前,督促企业完成针对性应急装备、物质配备,100%设置事故应急指南和岗位应急处置卡等,粉尘涉爆危险场所100%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对于民房内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涉尘企业和无证企业要予以取缔;二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整治,重点打击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三是全面开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2021年底前辖区所有加工制造小微企业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65%。(责任科室:安监办)

7.旅游领域:继续推动旅游新业态排查、密闭式室内景点消防等工作的同时,深入剖析近期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背后反映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责任科室:宣传办)

8.城市运行领域:紧盯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城市运行领域。一是开展辖区桥梁检测,继续开展辖区桥梁检测,并对已发现四类危桥共4座进行加固维修;二是燃气设施保护,全面排查燃气设施管线安全防护间距内的违法搭(构)筑物;三是整顿城镇燃气经营,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跨省、跨市和市内的瓶装燃气违法运输和无证经营行为联合执法。(责任科室:城建办、行政执法中队)

9.特种设备领域:聚焦易造成事故的特种设备“四重”领域(重点设备、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风险隐患),紧扣消除严重事故隐患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两条主线。一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管,2021年11月底前,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60%,完成公共聚集场所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锅炉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流量计、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和定期检修维护与校验情况;三是加强压力容器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盛装、运输、充装极度或高度危害、易燃易爆介质以及高温高压等涉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四是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管,重点检查起重机械的起重量或起重力矩限制(超载保护)、起升高度限制、抗风防滑、防碰撞、制动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和钢丝绳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情况。(责任科室:安监办、市监所)

10.地质灾害领域。着力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转变、从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进一步对辖区地质灾害风险底数进行排摸;二是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尊重群众意愿,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群众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责任科室:农办)

11.城乡危旧房领域。持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继续落实存量城镇危房动态监测,切实推进存量城镇危房实体解危。(责任科室:城建办)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8月2日-8月6日)

各科室、站所要根据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三年行动计划、遏重大攻坚战、风险普查等各专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实施方案细致周密、分工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扎实。

(二)排查整治(8月7日-10月15日)

1、对照各领域任务,狠抓落实。立足辖区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化,紧盯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精炼计划,明确日程,以每周为单位部署任务,要求每项工作措施落地、责任到人。

2、把握百日攻坚的时间节点,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深刻汲取相关行业领域历史事故的前车之鉴,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更新各行业风险普查数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整改督查相结合,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务求责任到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3、对尚未完成整治、整治难度较大等情况,要逐一分析原因、明确措施和整治时限,想方设法在攻坚行动结束前完成整治。

(三)巩固提升(10月16日-10月30日)

各科室要通过百日攻坚的经验积累,进一步优化工作逻辑,完善风险管控闭环思路和模式,将风险点排查整治逐步变成常态化安全生产监管手段;要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场所有针对性地复查,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分析各自行业领域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成立由常务副镇长为组长的问题隐患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镇安委办统筹行动工作推进,各专业安委办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行动成效 。

(二)强化督查指导。相关科室加强行业领域攻坚行动推进,强化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指导。各村和相关科室要及时梳理本辖区或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进展和自查自纠情况(详见附表),请于每个月12日、27日分别向镇安委办报送一次。镇安委办将根据各村和相关专业安委办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专项督查结果,实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行动推进有力。

(三)注重氛围营造。各专业安委办在攻坚行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对典型整治案例的宣传,及时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负面案例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各专业安委办要加强工作信息的上报,拓宽渠道,积极报送。


附件:山福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进度表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山福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进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行业领域

隐患单位

隐患问题

措施落实

“回头看”结果

整改时限




































备注:“回头看”结果要对整改情况予以确认(完成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对发现未完成整改或新发现的问题要一一注明,并明确整改时限。请于每周三下班前,将表格报送到安监办(联系人:陈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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