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2/2021-3893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南汇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1-1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2019〕53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将鹿城区南汇街道城市中心区D-31地块建设工程委托给浙江鑫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鹿城区南汇街道城市中心区D-31地块建设工程 二、项目简介:项目位于温州城市中心区D-31地块,东侧为前陈河,北侧为多层住宅,西侧为前网路,南侧为现状空地。项目定位为集休闲、运动与文化展示与一体的城市公共滨水绿地;工程以河道生态和滨水绿地建设为主题,兼容宗教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境容量总用地面积5747平方米(最终以地籍图为准),总投资2182万元,全部由鹿城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实施范围内及周边相关的利益群体对以上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1)您认为项目实施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2)项目的实施对您的影响,您有何诉求;(3)对项目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非社会风险评估相关事宜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对公示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即从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止。 五、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浙江鑫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卢先生 3.电子邮箱:761900017@qq.com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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