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2/2021-31530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西山纸品厂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文号为(温鹿环罚字[2017]230号)的不良信息进行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 电 话:0577-88350853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七楼 邮 编:325000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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