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48/2021-3230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听证公告 温鹿市监藤个销【2021】1号


金超见等36户个体工商户(详细名单附后):

经查,你因连续不申报年度报告长达两年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补报年度报告或注销登记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和《浙江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现本局拟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对此,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因无法找到当事人,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方式送达。

联系人: 黄芳芳  沈静            电话:0577-88060869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4月 12日




个体工商户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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