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张红纸条到筑牢诚信诉讼制度篱笆——鹿城法院建立诚信诉讼与自动履行专门教育机制


鹿城新闻网讯 5月18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举行诚信诉讼与自动履行教育专区揭牌仪式,推动相关机制正式落地。据悉,这是该院切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生动实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治台,区政协副主席徐一峰,区法院院长刘万成出席仪式。

破诉讼失信难题 让诚信“红纸条”长久飘扬

“我不想杭州的这套房子被法院执行,以为法院查不到……”日前被执行人郑某在财产报告阶段,隐瞒财产情况,故意“有而不报”,企图躲避法院执行,拖延还款周期,加大法院工作难度。而在2017年9月,被执行人阿国夫妇却主动腾空房产,在一张红纸条上写满了房屋“使用说明”,“使用说明”上写道:“水电各处通畅,我们给你预留了些天然气,这个时间可以帮到你们办理相关更名手续……祝一切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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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截然不同的执行结果,引发一场关于“诚信”的讨论。如何让“红纸条”一直飘下去?经过几年努力,鹿城法院将“个案”升华为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诚信诉讼与自动履行专门教育机制,在诉前、审前、执前对当事人进行专门教育,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权利人更好配合法院执行,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由于一些当事人在诉讼中有不同程度的虚假陈述、伪造证据、隐瞒事实、篡改合同等不诚信诉讼行为,鹿城区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诚信诉讼与自动履行专门教育机制。刘万成认为,这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卓然树立的“诚信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实践;是破解司法难题,教育无知者,震慑侥幸者,正诉讼秩序,树司法权威,促自动履行的积极举措,也是助推温州区域社会综合治理、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尝试。

据统计,2020年,鹿城法院对拒不报告财产信息、报告不实等行为作出罚款、拘留决定共计2110件,占执行案件的16%。部分被执行人则存在恶意转移房产,藏匿、变卖财产等拒执行为。8413名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96人因涉嫌拒执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教育由“纸”入“阵” 推动专门教育落地见效

“绝大多数纠纷的根源在于当事人一方或多方的失信行为。”刘万成介绍,因此专门“教育机制”应该着重从两项内容着手,即“诚信诉讼+自动履行”。以往,鹿城法院在诉讼立案环节,向诉讼参与人送达《诚信诉讼提示书》,提示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执行立案环节向义务人送达《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敦促自动履行。但是,这种“提示”的实际效果不理想。

“我们的亮点在于从纸面教育转变为阵地教育,由‘纸’入‘阵’,让教育效果真正走心。”鹿城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胡佳颖表示。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执行机构等诉讼活动场所设立教育专区,串联至审判庭,打造“情境化”“沉浸式”教育氛围,推动专门教育机制落地见效。专门“教育机制”的指向是“双向教育”,即同步针对可能的权利人、义务人,既对当事人、也包括对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员,蕴含了“双重评价”,即法律评价、道德评价。

日前,在一起合伙纠纷的庭审现场,原告朱某与被告孙某对事实各执一词,原告朱某主张成立买卖合同关系,陈述从孙某处购买口罩变更为两人一起从第三方处买口罩,多次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孙某主张成立合伙关系,辩解避重就轻。一起原本并不复杂的案件经三次开庭审理,承办法官才得以拨开迷雾,认定双方成立合伙关系,当庭教育原、被告不应为了私利隐瞒事实,给法院查明案件事实造成难度。承办法官黄莹依据民法典第七条“诚信原则”及相关法条对这起合伙纠纷作出判决。

黄莹在判决书中这样写道:“诚信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一切价值的根基,是人类社会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核。当事人应以诚待人、以信取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据了解,这也是专门“教育机制”实施后,该院首份在判决书中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道德双重评价。

走心推出“三前”教育 引导自觉诚信诉讼

“这个教训太深刻,我愿意接受处罚。”日前,浙江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人江某在庭审中使用手机给证人谢某、刘某发微信干扰作证,被鹿城法院依法罚款人民币10万元。承办法官对江某进行诚信诉讼的教育之后,江某悔过并缴纳罚款。

教育的目的是诚信诉讼特别是“自动履行”,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环节、执行程序,启用“强制”手段。专门“教育机制”主要在诉前、审前、执前“三前”开展,结合实施正向激励、反向严惩,督促履行审执兼顾等举措,引导当事人自觉诚信诉讼,尊重司法权威,从而促进该院诉源治理、自动履行率等方面提升。

在“执前”,法院向义务人明确进入执行程序即是违法行为的法律认识,在诉讼阶段如实陈述、财产不转不隐、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并自动履行是其最优选择。区法院在教育的同时还辅之以强制打击。据介绍,不单是专门“教育机制”的教育,与之强力结合的是全面审查,依法制裁虚假诉讼,特别以自诉、公诉结合打击拒执犯罪。

5月18日,鹿城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执等犯罪的通告,并开展集中宣判。被告人胡某拖欠13名员工共计11.6万元劳动报酬,在执行阶段未如实申报名下车辆情况,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法院执行前故意将名下房产、店面转让至儿子名下,致使民事判决无法执行,债权人提起自诉,张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一子落,满盘活。一组数据表明,机制试行三个月以来,鹿城法院自动履行率提升至47.41%,同比上升33.54个百分点,高出温州市基层法院均值7.15个百分点,执行结案数同比上升9.82个百分点。

温州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副会长、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陈兴良评价说,纸面倡导诚信诉讼、敦促自动履行,是一种静态教育,有些人不看、不为所动,或者即便看了,也没有阵地教育如临其境、如雷贯耳所产生的影响力深远。阵地教育是生动的、鲜活的教育,更具警示力。鹿城法院结合司法实践,创新改革,从纸面敦促转变为阵地教育并固化为长效机制,势必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值得肯定推广。


记者 黄亦慧 通讯员 鹿法萱

版式 赵文文

责编 戴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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