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LT002期) 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鹿城区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共204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产品831批次,不合格产品17批次,合格率为98.0%。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进道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mg/kg):1.6,标准值(mg/kg):≤0.2。 (二)温州市鹿城区江滨朱金辉菜店销售的四季豆,氧乐果检出值(mg/kg):0.025,标准值(mg/kg):≤0.02。 (三)温州市鹿城区南汇李洁水产摊销售的虾蛄,镉(以Cd 计)检出值(mg/kg):1.9,标准值(mg/kg):≤0.5。 (四)温州市鹿城区南浦刘向跃蔬菜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 计)检出值(mg/kg):0.072,标准值(mg/kg):≤0.05。 (五)温州市鹿城区南浦雷盛林蔬菜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 计)检出值(mg/kg):0.12,标准值(mg/kg):≤0.05。 (六)温州市鹿城区南郊夏良平蔬菜店销售的四季豆,氧乐果检出值(mg/kg):0.093,标准值(mg/kg):≤0.02。 (七)温州市鹿城区叶国华水产摊销售的虾蛄,镉(以Cd 计)检出值(mg/kg):0.59,标准值(mg/kg):≤0.5mg/kg。 (八)温州市鹿城区张永滔禽蛋店销售的红壳鸡蛋,甲硝唑检出值(μg/kg):47.6,标准值(μg/kg):不得检出。 (九)温州市鹿城区黎明美君蔬菜摊销售的豇豆,甲基异柳磷检出值(mg/kg):0.024,标准值(mg/kg):≤ 0.01。 (十)温州市鹿城区仰义林笑华蔬菜摊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mg/kg):0.7,标准值(mg/kg):≤0.5。 (十一)温州市鹿城区丰门牛桂前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mg/kg):2,标准值(mg/kg):≤0.5。 (十二)温州市鹿城区藤桥蒋文明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mg/kg):1.9,标准值(mg/kg):≤0.5。 (十四)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曾娟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啶虫脒检出值(mg/kg):0.0510,标准值(mg/kg):≤0.02。 (十五)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张新华水产摊销售的泥鳅(鲜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μg/kg):179,标准值(μg/kg):≤100。 (十六)温州市鹿城区松台郑顺来水产店销售的泥鳅(鲜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μg/kg):281,标准值(μg/kg):≤100。 (十七)温州市鹿城区洪殿汪勤海水产店(汪勤海)销售的牛蛙(活体),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μg/kg):4.20×10³,标准值(μg/kg):≤100。 三、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 2.食品抽检不合格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5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