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2/2021-34855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61 号)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温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市级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3日,共5天。 受理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7-86486166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7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2021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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