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6/2021-3545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山福镇 |
生成日期 | 2021-0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相关科室、部门站所,各村: 为切实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工作,推进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摸底、救治救助、社区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第三季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落实辖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摸底排查、病情诊断及危险性评估工作,及时送医就诊及开展社区管控,实现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管理率、治疗率和稳定率上升,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案率、命案率下降的“四升两降”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办〔2016〕75号) 文件精神,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合作”和“提前介入、积极治疗,动态管控和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村为单位,组织、指导、督促做好精神病排查工作,排查出来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信息由镇政府负责汇总后报区综治、公安、卫计等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精神病患者排查、防治和管控工作。 各村要通过专项行动,摸清辖区范围内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包括外来流动人口),逐人登记备案并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复核诊断;对确诊为精神障碍的居住超过6个月的外来人员,由现居住地村居组织开展管控,并将患者信息变化及时报告原户籍地政府;对确诊为精神障碍的居住未满6个月的外来人员,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原则,由现居住地镇政府负责将患者及时送定点专科医院进行诊治或收治住院。落实贫困患者、残疾人患者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并由现居住地街道、镇政府将患者信息报原户籍地或去向地进行管控。 三、工作要求 各村、驻村干部要在切实履行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排查专项行动。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关科室、各村和相关站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重大责任。 (二)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结合季度排查工作,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排查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好排查行动。通过监护人自报、调查走访、群众反映、信息交换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多方法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比对基本情况信息,做到“六摸清(摸清详细地址、摸清家庭情况、摸清监护人情况、摸清发病原因、摸清症状类型和现实表现、摸清当前动向)”,确保在7月底前彻底摸清本村辖区范围内的全部人口(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并将名单汇总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并由区卫健局开展复核诊断。一旦发现确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应立即报告辖区派出所、卫生院开展应急处置并由镇社会事务办上报区卫生健康局开展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就医列管,坚决防止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 (三)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由镇社会事务办上报区卫健局组织专家逐一进行诊断和评估,并指导落实分类分级管控。对新确诊患者及时进行治疗、随访或收治住院,落实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对新发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要督促其家属、单位送医院治疗,辖区卫生院落实动态危险性评估,开展治疗随访工作,指导卫生医疗机构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住院治疗和康复工作,将危险性等级3级及以上患者信息通报辖区派出所,纳入公安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管理;辖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要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应函告镇政府,镇社会事务办协同卫生院在一个月之内做好评估工作并书面反馈,同时定期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入院、出院信息及时通报患者现居住地村主职干部,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流散在社会面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商请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加强救助、收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对未在本辖区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通过多种途径将情况及时通报至实际居住地街镇、公安派出所,并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分级管控工作。各街镇要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预案和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快速妥善处置,严防事态扩大。对有现实危害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其实施送往指定收治医院治疗处置,辖区卫生院做好收治医院对接工作,属地街镇、公安派出所协助家属做好送治。 (四)强化责任落实。相关科室、各村和相关部门站所要进一步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小组”职能,重点围绕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存在肇事肇祸危险性倾向或曾经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以社区(村)为单位,成立由社区干部、社区医生或护士、社区民警、监护人等组成的管理治疗小组并签订管控责任书,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等管控措施。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患者日常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肇事肇祸行为隐患。 各村、相关部门站所工作开展情况请于9月20日前报镇社会事务办,联系人:朱国新,联系电话:86457927。
附件:1.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2.精神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复核登记表 3.社区帮扶小组走访登记表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 鹿城区精神疾病线索调查问卷 指导语:为了促进公众的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的人(居委会的居民,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下述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或没好,都请您回答我的提问。我们保证对您提供的信息保密,谢谢您的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以下情况: 1. 变得孤僻少语,不愿与别人接触。 有 没有 2. 经常无目的乱走,出现一些别人无法理解的行为,甚至不知羞耻。 有 没有 3. 无缘无故伤自己,或伤别人,或毁坏东西。 有 没有 4. 动作非常缓慢,做什么都慢得很,甚至整天躺在床上不动不语。 有 没有 5. 爱管闲事,整天忙碌不停,乱花钱。 有 没有 6. 反复毫无原因地大发脾气,什么都不顾忌。 有 没有 7. 哭笑无常,或独自发笑,或出怪相做鬼脸。 有 没有 8. 兴奋、话多,说个不停,吹嘘自己脑子特别聪明。 有 没有 9. 情绪低沉,常独流泪,或厌世想死,或焦虑不安。 有 没有 10. 话少、冷淡,对任何事都不关心,对家中亲人也毫无感情。 有 没有 11. 胡言乱语,或自言自语,或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有 没有 12. 认为自己的脑子不受自己控制。 有 没有 13. 多疑,没有根据地认为别人害他,控制他。 有 没有 14. 极不现实地吹嘘自己才智过人,位高权重。 有 没有 15. 乱说别人追求他,或总怀疑爱人有外遇。 有 没有 16. 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或乱说有人在谈论他。 有 没有 17. 看到或闻到不存在的东西、气味。 有 没有 18. 尝到水里或饭里有怪味、毒药味等。 有 没有 19. 生活工作学习能力明显下降,或变得呆滞、傻乎乎的。 有 没有 20. 紧张、恐怖、呆滞、行为退缩、孤独不群、不承认自己有病。 有 没有 21. 变得衣着不整或穿戴怪异,不知饥饱,不知清洁。 有 没有 22. 有“羊癫疯”(癫痫),后来出现过精神不正常。 有 没有 23. 吃药成瘾,吸毒,或经常大量饮酒,不饮就受不了。 有 没有 24. 脾气特别古怪,变得幼稚、冷漠,连亲人也不相信。 有 没有 25. 出现行为反常,胡言乱语,吵闹毁物等。 有 没有 26. 曾经住精神病院。 有 没有 27. 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是否超过6个月 有 没有 注释:1.本问卷用于精神病线索调查,由精防医生、社区干部、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等在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 2.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的含义。 3.每个问题答为“有”或“没有”。 4.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近亲属联系方式、在现居住地居住是否超过6个月等情况,并填写《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附件2 鹿城区街镇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注:1. 详细地址填写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门牌号、户(室);2.初筛结果、诊断复核:填写①精神分裂症、②双相情感障碍、③偏执性精神障碍、④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⑤癫痫所致精神障碍、⑥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⑦其他非重性精神疾病等;3.危险性评估等级:分为0-5级;4.服药情况:①服药、②未服药、③其他治疗等。5.居住6月以上属常驻
附件3 温州市鹿城区社区帮扶小组走访登记表
一、一般情况
二、如存在以下情况,在相应的后面框里画“√”
填表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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