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4号)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4号)


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当前,国内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呈多地多点散发态势,国际疫情高发不断,“德尔塔”变异毒株是目前全球疫情流行的最主要毒株,病毒载量极高、传播能力极强、传播速度极快,现正值暑期人员流动旺季,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01

境外返鹿人员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来鹿后一律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期满后再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来鹿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日常健康监测。省外返鹿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02

凡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鹿返鹿人员,应在抵达鹿城后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如隐瞒不报的,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03

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一律从严管控。到医院核酸检测,要专人专车接送,严格落实全程闭环管控措施。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因主观原因造成异动脱管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

04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院、诊所、酒店宾馆、民宿、图书馆、网吧、KTV、健身房等公共场所和客运车站、码头、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健康码和接种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上述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60%,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05

景区、景点要严格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严格落实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60%。暂停景区内所有演艺活动。暂停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暂时关停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室内密闭休闲场所(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停涉外各类活动、大型文化娱乐集聚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06

医院对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患者必须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规范登记有关信息,落实分类处置和报告。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

07

药店应对购买发热、咳嗽等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施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报告属地街镇,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08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09

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州鹿城发布”),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暂缓出省旅游,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扎堆、少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0

属地街镇、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倒查追责。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6日


资料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责编 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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